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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泼皮

作者:很废很小白 | 分类:军事 | 字数:0

0666【新妹妹】

书名:大宋泼皮 作者:很废很小白 字数:0 更新时间:01-06 20:32

贴门神、挂桃符、燃爆竹……

这些不仅民间百姓要弄,皇帝也不例外。

皇宫以及艮岳、琼林苑等一众皇家林园,都是皇家私产,他这个皇帝要挨个去一趟。

此外,还要驾龙辇巡城一圈,赐福百姓。

这些属于无关紧要,却又极具意义,不得不做的事情。

哪怕是赵佶这样的懒狗,每到大年初一依旧照样跑前跑后。

不过他比韩桢会享受,在宫中都坐御辇,更别提外出了,也就挂桃符,贴门神的时候下来动动手。

“嘤~”

一声无意识的轻呼,在床榻上响起。

李南嘉缓缓坐起身,一头青丝散发在肩头,清冷的脸庞上多了一丝成熟妇女的妩媚,裸露在外的香肩兼具女子的柔美和力量感。

韩桢问道:“怎地不多睡一会儿?”

李南嘉一手扶着被褥,盖住肩部以下:“习惯了,往日每到这个时辰就会醒来练功。”

韩桢吩咐道:“眼下还在,多睡一会儿,等我回来,带你见一见富金她们,今天就留在宫中过年。”

似乎是昨夜坦诚相见,李南嘉表现的很自然,并未有丝毫羞涩,大大方方地点头答应。

她的性格就是如此,敢爱敢恨。

等到韩桢走后,李南嘉也起床了,让宫女找来一套劲装穿上后,便来到阁楼小院练武。

这是她自小养成的习惯,十八年如一日,早已深入骨髓。

一天不练,反而浑身难受。

只是如今斩马刀不在身边,李南嘉只得打了一趟拳。

到底是自幼习武,昨夜喝了那么多酒,又与韩桢折腾了一两个时辰,第二天照样精神奕奕。

一趟拳打的虎虎生风,劲气外放时,衣袖摩擦空气甚至发出阵阵锦帛撕裂声。

两个宫女看的目瞪口呆。

待到李南嘉打完,立刻迎上去,拿着帕子帮忙擦汗。

一名宫女满脸敬佩道:“娘子好厉害,怕是宫中的带御器械都比不过呢。”

李南嘉接过帕子,擦拭着汗水,口中轻笑道:“这套拳只是架子货,舒展筋骨而已,真正搏杀用不上。况且,带御器械乃武人巅峰,我岂能与他们相提并论。”

自幼习武,她最清楚男女之间的差距。

比如那柄斩马刀,孙志等人单凭臂力便可挥动杀敌,但她不行,必须得借助身法,调动全身的力量。

而带御器械,那是千万里挑一的绝世天才,完全没有可比性。

另一个宫女说道:“奴婢也看过带御器械和陛下练功呢,慢吞吞的。”

“他们练的是内家功夫,大不同。”

这两个宫女是外行,也就看个热闹,所以李南嘉并未过多解释。

回到阁楼,在宫女的伺候下沐浴更衣后,便在卧房静静等待官家回来。

一直到临近正午,韩桢才回到延福宫。

见她依旧穿着那套官袍,韩桢并未说甚么,领着她一路来到蕊珠殿。

大殿里,热浪滚滚。

赵富金穿着大红的棉衣,正娴熟的指挥宫女布置大殿。

新年新气象嘛。

“夫……陛下。”

见到韩桢回来,赵富金心下一喜,可是当看到身后一席官袍的李南嘉时,立即改口,欠身行了个万福礼。

私下里没外臣,喊夫君自然无妨,显得亲昵。

可当着外臣,她这个皇后还是得顾及形象。

“爹爹!”

笙奴和小荷月却不管那么多,欢呼一声后,便一左一右抱着他的腿。

韩桢介绍道:“用不着多礼,这是你的新妹妹。”

新妹妹?

赵富金先是一愣,旋即立刻明白了。

回过神后,她欣喜地拉着李南嘉的手,打趣道:“嘻嘻,原来妹妹是夫君的老相好。都说金屋藏娇,怎地夫君将妹妹藏到朝堂上了。”

对于陆甜之事,韩桢并未隐瞒她。

所以在得知李南嘉这个海军都帅是夫君的女人后,没有丝毫惊讶,毕竟陆甜不也是朝廷命官么。

李南嘉倒是显得有些拘束,或者说不自然,想要行拱手礼,又觉得不太合适:“臣……我……见过皇后娘娘。”

“都是自家姐妹,在后苑之中不必多礼。”

赵富金摆摆手,旋即拉着她进了自己的寝宫。

等两人再次出来时,李南嘉的发髻上多了一根金钗。

赵富金很喜欢给夫君的嫔妃们送钗子,这后宫之中,基本都送过,连她姐姐赵福金也不列外。

不多时,安娘等人陆陆续续都来了。

赵富金拉着李南嘉的手,为众女介绍了一番,反倒省去了韩桢不少事儿,专心陪着儿女们玩闹。

用过午饭,一群女人叽叽喳喳地聊着天,尤其是当得知李南嘉以前是匪寇头子的时候,一个个双眼放光,连连追问。

匪寇啊,她们以前只在话本里见过。

况且,还是女匪寇。

一时间,大殿中变成了茶话会,一众嫔妃吃着点心茶果,听李南嘉讲述曾经在黑山寨的日子。

一旁的地毯上,韩桢盘腿坐着,怀里抱着小荷月,背上趴着一个笙奴,还有几个小家伙不断扭着白白胖胖的身子往他身上爬。

不管再怎么忙,他每天都会抽出一点时间陪陪子女。

这是必要的亲子互动。

都说皇家无情,当了皇帝后,他开始深有体会,毕竟嫔妃多,子女也多,一大帮孩子,他不可能如民间那般,对某一个倾注大量的时间,所以韩桢只能尽可能的陪伴每一个子女,让他们感受到父爱。

并且,让他们在一起玩闹,从小培养感情。

就在这时,赵富金忽地问道:“夫君呀,妹妹往后是住在宫里,还是回去上差?”

闻言,韩桢看向李南嘉:“你是怎么想的?”

之前他问陆田,愿意的话,就把她接进宫里。

不过陆田拒绝了,只是说在外面自在惯了,而且也挺喜欢密谍司这份差事,觉得能帮到韩桢。

“我都行。”

李南嘉眼中闪过一丝娇羞。

事实上,自从赵宋灭亡后,一直支撑她的执念消失了,便一直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之所以选择待在军中,不过是为了借助刀尖舔血的刺激,来消解心头苦闷罢了。

接着领兵征讨倭国,受封开国公,成为第一个在大朝会中与群臣宴饮的女子。

毫不夸张的说,作为一个女子,除了武则天、刘娥等少数几人外,她已经足够出色了,即便是惜字如金的史书,也会留下她的名字。

所以,在这方面,她已经无欲无求了。

尤其是昨夜敞开心扉,与韩桢欢爱后,只想着守在他身边。

见状,韩桢岂能不明白她的心意,点头道:“那就留在宫中罢。”

“嗯。”

李南嘉微微颌首。

赵富金轻笑道:“稍后我就命人登记造册,送往礼部。往后妹妹还能教孩子们拳脚,强身健体。”

“等过完年节,南嘉把手头上的差事交接一下。”韩桢顿了顿,问道:“都帅之职,你觉得谁可接任?”

闻言,李南嘉沉吟道:“孙志,论能力论功绩,都足够升任都帅。”

韩桢摇摇头:“就算你不提,凭借这次征讨倭国的功绩,我也打算升任他为都帅,独统一军,除他之外,还有何人?”

随着海外驻地越来越多,海军扩军是必然,早在两个月前,他就与军部讨论过提拔孙志为都帅之事。

“王兴。”

李南嘉沉思片刻,说出一个名字。

韩桢轻笑道:“我以为你会举荐周雄。”

“周雄不行,勇猛有余,但却过于冲动。相比之下,王兴则沉稳许多,有乃兄之风。”这二人都在她麾下任职,所以她很清楚两人的品性。

王兴是王渊堂弟,常年累月跟在兄长身边,耳濡目染之下,遇事镇定,决议果断,颇有大将风范。

“王兴资历尚浅,功绩不够,提他上去只怕无法服众。”韩桢抓住小荷月捣乱的小手,想了想说道:“这样罢,都帅之职你继续担着,暂时不用卸任,以养病为由,将大小事务慢慢交予王兴处理,待他立下军功,便可顺势调任了。”

“这个法子好。”

李南嘉双眼一亮。

人么,都是习惯折中的。

你想在房子里开扇窗,一定会有人反对,可如果你说要掀了房顶,那他们一定会劝你开扇窗。

这个法子,韩桢屡试不爽。

……

……

“稀奇,真是稀奇!”

“直娘贼,莫不是汉家遗民?”

范恒看着眼前的印第安人,口中啧啧称奇。

虽说对方脸上涂抹了白的黄的颜料,头上插满羽毛,打扮得如同开屏孔雀一样,可对方那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特征却一览无余。

自打登陆美洲,已经过去两个多月。

不过范恒并未冒进,而是在海湾处修建了一个简易军营与港口,直到最近这半个月,才将随军水师与船员分成数个小队,以军营为圆点,不断向外探索。

就在今日,其中一支小队带回几名当地土人。

很显然,这些印第安人也很奇怪他们的长相与自己相似,所以才没有第一时间爆发冲突。

其中一名最高大的印第安人叽哩呱啦说了一串话。

此人身上的羽毛最多,也最华丽,身上也有一件蔽体的麻布,背后背着一根长弓,不像其他蛮子,只有一个兜裆裤,除此之外浑身都赤裸着,想来地位不低,应该是这帮蛮子的首领。

范恒皱起眉头:“说的什么鸟语,比倭国语还坳口。”

见状,那印第安人又重复了一遍,同时双手不断比划。

“范相公,这鸟厮好似是在问咱们从哪来。”一名水师士兵摸着下巴说道。

范恒觉得有道理,于是手指向大海的方向,大声答道:“我们从中原来。”

那名印第安人竟然听懂了他的意思,露出惊奇的表情。

不得不说,在语言无法沟通的情况下,手势加表情依旧能传达一些简单的意思。

但也仅此而已了,接下来双方鸡同鸭讲,互相听不懂。

折腾了半天,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

“开饭了。”

这时,厨子吆喝一声。

范恒心念一动,吩咐道:“给这几个蛮子装些饭菜,再拿五瓶肉罐头来。”

闻言,郑达夫皱眉道:“还不知要在这鬼地方待多久,粮食和罐头得省着些吃,给蛮子作甚。”

罐头如今不多了,他们自己都舍不得吃,现在要便宜蛮子,他自然不愿。

范恒轻笑道:“如今咱们两眼一抹黑,这鬼地方与中原完全不同,许多野兽与草木咱们别说见了,简直闻所未闻,单靠咱们想找到官家所说的东西,要找到猴年马月去。这些蛮子是当地人,肯定比咱们清楚,打好关系能省不少事儿。”

这两个月里,已经病倒了一批人了。

有些是误食了不知名的野果,有些则是被毒蛇毒虫咬伤,关键野果和毒蛇毒虫的品种,随船医师压根没见过,治疗起来无从下手,只能凭症状下药。

“说的也是。”

郑达夫想了想,点头应道。

不多时,船员便端来的饭菜和罐头。

饭是杂粮蒸煮的,饭上还卧着几根咸菜与一大片烤的金黄的野猪肉。

“给。”

范恒端起一碗,递给那名首领。

首领先是一愣,指了指碗后,又指了指自己。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首领很开心,双手交叠抚在胸前,微微低头,随后才接过碗。

本来范恒以为这些未开化的蛮子应该会直接用手抓着饭吃,不曾想那首领竟从腰间悬挂的兽皮小包里,翻出一个勺子样的餐具。

勺子造型略显怪异,是用贝壳与兽骨制作,制作手艺意外的不错,看上去还挺精致。

首领盘腿坐在地上,握着勺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期间还抬起头,叽哩呱啦吃了几句,虽听不懂,不过看表情似乎是在称赞。

一顿饭吃完,这些印第安人的眼中充满了善意。

范恒又示意他们尝一尝罐头。

那首领动作笨拙的打开罐头,用勺子舀了一块肉送入口中,顿时双眼一亮。

罐头肉的味道很好,别说这帮印第安人了,就连范恒等人都爱吃。

尝了两口,他就停下动作,将灌口重新盖上,似是打算带回去再吃。

对此,范恒倒是无所谓。

这帮印第安人又待了一阵,眼见太阳快落山了,起身离去。

第二天,这些印第安人又来了,还带来了一头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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