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凿壁窥光

作者:江枫客栈 | 分类:军事 | 字数:0

第122章 西方思想及宗教简史四十三!

书名:凿壁窥光 作者:江枫客栈 字数:0 更新时间:01-06 20:38

1449年发生“土木堡事变”事变之后,明朝进入衰退期。

朱棣称帝后,明朝迁都北京即燕京。燕京远离中原,位于蒙古高原东麓与华北平原的交汇地区。从古至今燕京到燕京西偏北的张家口一线,是蒙古草原的游牧民族进入华北平原的便捷交通要道。因此燕京之地经常被蒙古草原游牧民族掌控,蒙古人统治的元朝在燕京建都的主要目的是从燕京去蒙古草原非常方便,因为元朝朝廷除了统治中国,还统治蒙古草原、西域、中亚和欧洲等广大地区。

朱棣迁都燕京是汉人大一统朝廷第一次在这里建立首都,主要原因是南京被战火毁灭了,明朝廷必须迁都。由于首都是国家首脑所在地,是全国运行的指挥管控中心,因此具有良好的防御性和交通便利性。

当时,在防御性和交通便利性方面燕京都不具备成为中华都城的基本条件,由于地理格局的限制,在中华之地满足建都条件的地方很少,往往防御性好的地方,都位于偏僻之地,而交通便利之地,往往都四通八达、一马平川,没有防御性可言。因此,朱棣只能选择他和他的朝廷熟悉的燕京建都,他们经营燕京十几年,已经习惯燕京的气候和生活方式。

明朝建立初期,燕京就是扼守燕云十六州长城防线,守卫张家口和山海关的军事重镇,燕京是一个战争风险非常高的城市,将这里设为国家首都,就是把明朝廷摆在一个火山口上,它被草原民族攻击是迟早的事情。

明朝迁都后,朱棣举全国之力整修长城,加强长城防线的兵力部署,防御蒙古和满清。朱棣多次带兵深入蒙古草原清剿北元势力,但是由于蒙古高原广阔无边、四通八达、环境恶劣,以步兵为主明军很难追击以骑兵为主的蒙古军队,明军稍不留神就会落入蒙古军队布下的伏击圈,因此明军对北元军事行动收效甚微。加上盘踞东北的满清势力日益做大,明朝廷要想过安稳日子确实太难了。

为了坚强海防,明朝将广西沿岸地区划归广东布政使司管辖,防止西南人民出海谋生,以海盗勾结。在全国沿海地区重要港口及海防要地,设立水师卫所和海防炮台,防御东洋倭寇、南洋海盗和西方武装商贸集团。

土木堡事变后,明朝廷的文武百官都感觉国家已经风雨飘摇,因此他们开始结党营私,给自己找后路。戍边御敌卫所长官利用军事外交的机会,与境外敌对势力达成秘密的攻守同盟;负责海防的卫所长官与倭寇、海盗和走私商人勾结,谋取暴利,导致国家丧失海防、经济损失;负责经济监管的文官,与奸商勾结,蚕食国家专营产业,掩护奸商逃避税赋和劳役等,因此导致国库空虚,皇帝和朝廷无钱可用;负责朝廷物资、文物和典籍管理的文官,经过做假账、以次充好、扣发物资等国家的重要物资转卖给商人谋利。由于海外势力觊觎中华文物、文化典籍和科技典籍,因此负责这方面管理的文官,就待价而沽,将明朝廷的文物和典籍偷偷卖给海外的求购者,根据史料记载,李自成攻入北京后,他们发现明朝庭国库、文物和藏书等全部不翼而飞!

由于明朝廷文武百官组成的东林党等会党,受到海外洪门、共济会和光明会的支持和操控,因此明朝廷腐败和卖国亦演亦烈,可以说明朝的灭亡就是这些奸党一手造成的!

葡萄牙人于1510年占领印度果阿,又于次年占领香料贸易中心马六甲(满剌加)。数年后,葡萄牙人开始在东南亚的香料主要产地马鲁古群岛(即摩鹿加群岛,又称香料群岛,今菲律宾)构筑筑堡,以控制香料货源地。

明正德七年(1513年),葡萄牙人欧维治从马六甲航抵广东珠江口屯门澳,与当地居民进行了香料贸易——这是第一位到达中国的葡萄牙人【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葡萄牙人通过贿赂广东地方官吏的方式,取得在澳门码头停靠船舶和进行贸易的权利。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以曝晒水浸货物为由上岸居住,并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起在澳门定居】。

此后,葡萄牙人通过马鲁古群岛——马六甲航道获取香料,用来供应中国、印度、阿拉伯和欧洲市场,成为新的香料贸易垄断者。由此,东南亚香料大规模进入欧洲,利润最高可达十余倍。

为寻求同样具有高额利润的瓷器、生丝及其他中国商品,1513年,果阿葡萄牙殖民总督阿尔布克尔克派遣乔治·欧维士一行,携带一批货物乘中国商船到达广东珠江口外的屯门。

广州地方官员准其进行贸易,但不许上岸居住。葡萄牙人在中国商人的协助下,推销货物并收购回程船货,在当地逗留了半年才离去。乔治·欧维士的船队通过此次贸易获取了巨大利益。

1517年,葡萄牙殖民当局再派啡瑙再次率舰队前往屯门,并以朝贡的名义派遣使节托梅·皮雷斯与明廷谈判,要求通商。一年后,啡瑙的兄弟西芒接替了他的职位,开始在屯门构筑炮台、城壕,聚集军舰掠夺往来商船,甚至掳掠人口贩卖到海外为奴。

葡萄牙人在广州沿海的海盗行为,以及满刺加使节向明廷控诉葡萄牙人强占满刺加王国的罪行,引起明朝的反制。1521年,海道副使汪鋐指挥明朝海军进攻屯门,最终在围困近一年后利用暴风雨天气将葡萄牙人击退。

1523年,明海军又在新会西草湾发动突袭,击败了由麦罗·哥丁霍率领的前来援助屯门的武装船队。葡萄牙人被逐出广东后,转向浙江和福建沿海寻求贸易机会,并以浙江宁波附近的双屿港为基地。

他们与沿海的中国走私海商及倭寇勾结,从事走私贸易,在浙江和福建沿海亦商亦盗,挑战明帝国的海上权威。1548年,浙江巡抚朱纨派兵剿灭双屿港各海盗势力。据称,此役有800名左右的葡萄牙人丧生。

此后,葡萄牙人重返广东沿海活动,他们吸取了在浙江和福建的教训,换了一副“恭顺”的态度,继续贸易。1553年,葡萄牙船长索萨到广东向海道副使汪柏行贿,于1554年后以晾晒货物为名,获准进入澳门居停贸易,并逐渐在澳门泊船筑屋,建立定居点。

从此,澳门逐渐成为广东与海外贸易的中转港口,中外海船群集。广东当局派遣“守澳官”及军队驻扎澳门,管理港口船舶出入,收取商税,可以说澳门成了大明帝国的一个“特区”。

1580年,葡萄牙人在日本长崎建立商馆。他们依托果阿、马六甲、澳门、长崎的据点和商馆,垄断香料产地,最终控制了印度洋与中国南海之间的主要航道和贸易,并向出入这两个海域的亚洲商船征收过路费。

他们在澳门收购以丝绸为主的中国商品,转贩到盛产白银的日本,然后用日本的白银再到澳门购买畅销欧洲市场的中国丝绸,和到马六甲购买香料,运回欧洲销售。

这样,其运回欧洲的香料等货物的货款以及运费,竟能用东亚区间贸易所获得的利润支付。由此,葡萄牙在东亚贸易中赚取的巨额利润吸引了其他欧洲航海强国。

西班牙人不甘于香料贸易为葡萄牙人所垄断,他们的舰队穿过美洲南端的海峡,也来到了东南亚。1521年,西班牙人闯入了葡萄牙人的势力范围——马鲁古群岛,企图与葡萄牙争夺香料贸易市场。

不过,根据双方于1529年签订的《萨拉戈萨条约》,西班牙人同意将活动范围限制在马鲁古群岛东部。之后,西班牙人不断增加在马鲁古群岛以北地区的影响力。

1542年,西班牙远征舰队为了向王位继承人菲利普二世(Felipe Ⅱ)表达尊敬,将这片区域命名为“菲律宾”。但是,1545年至1548年,墨西哥和秘鲁发现了银矿,于是,西班牙人将注意力集中到了美洲。

1564年西班牙人重返东方,他们占领了菲律宾中部米沙焉群岛的宿务,正式在菲律宾建立起第一个殖民地。574年,西班牙人又占领了吕宋的马尼拉,大力招福建商人和日本商人前往贸易。

西班牙人还开辟了马尼拉——阿卡普尔科航线,通过“大帆船贸易”,连接东南亚与美洲的贸易市场。

当时,西班牙商人从墨西哥阿卡普尔科港出发,携带大量银元到马尼拉,然后再到葡萄牙人控制的澳门购买以丝绸为主的中国商品,最后经马尼拉回到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港。约一半的丝货将被运往欧洲,其余的则在西属美洲销售。

经过西方早期殖民者的努力,大航海时代的世界性的全球航运网就此成型。但是,随着西方殖民者陆续进入亚洲地区,明帝国与亚洲各国通过朝贡贸易建立起的“宗藩”关系已难以维持。同时,私人海外贸易迅速发展起来,明帝国禁而不止。

于是面对世界贸易的压力,再加上嘉靖后期,倭寇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海禁政策带来的种种弊端已为时人诟病,社会各阶层要求开禁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明帝国不得不顺应时代的要求,相应地开始调整僵化的海禁政策。隆庆元年(1567年),明廷最终在福建漳州月港宣布部分开放海禁,准许私人海外贸易船申请文引,缴纳饷税,远贩东、西二洋(但因倭患不许去日本)。

月港开禁以后,明朝东南沿海私人海上贸易从地下转为地上,得到迅猛发展,出现一派繁荣局面。

这样,以澳门与月港两个不同性质的港口作为中国海外贸易的缓冲口岸,依赖澳门——日本、月港——马尼拉这两条重要的航运线平衡协作,东亚和东南亚新形势下的贸易格局被建立起来。

但这个贸易格局很快却因荷兰人的东来而遭遇严峻的考验。荷兰作为大航海时代的后起之秀,曾是西班牙的附庸国。自1556年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传位菲利普二世后,尼德兰开始为争取独立而公开叛乱。

1579年,尼德兰北方七省联合起来,成立了乌得勒支联盟,它被认为是现代荷兰的开端。1580年,西班牙吞并葡萄牙,这引起了英国的惶恐,它开始以军事行动支援乌得勒支联盟。

1581年,乌得勒支联盟宣布独立,成立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简称荷兰。而西班牙无敌舰队则在1588年惨遭灭顶之灾,西班牙百年来的海上霸权开始衰弱。

为反制快速成长的荷兰,里斯本从1594年起坚决禁止荷兰船进港。当时,荷兰的经济主要依靠在欧洲的转口贸易来维持,其中在里斯本港口转载的香料贸易最为重要。里斯本禁止荷兰船进港,让荷兰别无选择地加入了东亚的海上竞争。

1596年,由霍特曼率领的4艘荷兰船只,绕过好望角航抵爪哇西部的胡椒交易港——万丹。在这里,以及其他港口,荷兰人秉承“海上乞丐团”趁火打劫、杀人掠货的风格,用蛮横无理、粗鲁残暴的手段从事商业活动。

他们虽遭到驻扎于万丹的葡萄牙人的阻挠而贸易受损,但最终仍有3艘船只成功返回荷兰,并带回少量东方物产,这足以证明东印度的航海活动是可行的。

因此,荷兰商人纷纷成立了东印度航海贸易公司,发起一波波前往东方的航海热潮。

1598年,共有22艘荷兰船,各自成队,分别绕过好望角来到东南亚。

荷兰船只还首次通过中国东南海域,于1600年抵达日本的丰后海岸。从这时开始,东亚区域又多了一个贪婪的殖民者。荷兰人的到来不但改变了东亚原来的贸易格局,还冲击着晚明中国的海外贸易政策。

由于到亚洲贸易的利润有时高达400%,荷兰出现了一股东航热潮。1595—1602年,数量空前的荷兰船只前往东方,它们由不同的荷兰公司提供资金。据称,当时有“海上马车夫”之称的荷兰有各式商船2000艘,总吨数在50万吨以上。

为了更好地发挥经济效益,避免恶性竞争损害利润,荷兰政治家奥尔德巴讷费尔德介入调停,指导海外贸易资本进行合并重组。160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初期资本为650万荷盾,荷兰国王为最大股东,其余股东多为高级官员和大富商。荷兰国会准其拥有从非洲好望角到南美洲之间的贸易垄断权,以及建立军队、设置法庭、签订条约、宣战媾和等特权。其决策机构为十七人理事会,他们决定公司的政策、贸易方针和殖民地管理等。

由此可见,荷兰东印度公司虽然是一个私人合资的贸易公司,但也可说是政府的化身。由于其以股东的获利为最终目的,所以荷兰国会通过立法,使公司的各种冒险与赌博行为合理化;也因此,荷兰人可以肆无忌惮地用武力进行贸易、骚扰、剥削以及殖民侵略。

洞悉葡萄牙人在东亚贸易全部秘诀的荷兰人,有了一个庞大的计划,名为“亚洲区间贸易”。

他们认为,在印度的布匹、东南亚的胡椒和香料、日本的银、中国的丝绸和瓷器之间,若能建立一套循环而有效的交换机制,就不必从欧洲运来大量的白银和黄金,便可得到亚洲的货品。

显然,荷兰人对明帝国对白银的需求,以及亚洲其他各国对不同物品的需要有充分的认知。他们不但要垄断东南亚的香料贸易,还要垄断中国的丝绸及瓷器贸易,以建构他们的亚洲区间贸易机制。

所以,荷兰人必然会在东南亚和中国海域挑起争端与冲突,以消耗其欧亚竞争对手,并增强自身在亚洲内部商路上的地位。玩过《大航海时代》游戏的读者可以很好地理解这一机制的建立过程,在此简要说明一下。

此计划主要针对三个海域:一为马鲁古群岛,二为印度洋,三为南中国海。其中,荷兰人的首要目标是要在马鲁古群岛确立对香料的垄断。

这一烦琐复杂的过程消耗了荷兰人60年的光阴。最初20年里,荷兰人身陷于旨在消除西班牙、葡萄牙和英国等国在此区域势力的各种战役。

到了1605年,葡萄牙人在马鲁古群岛和安汶的堡垒已落在荷兰人手中;1607年,西班牙人也退出了德那地;1619年,荷兰人在巴达维亚(雅加达)建立大本营。自此,荷兰人有了一个作为海洋商业帝国首都及军事指挥部的根据地,并控制了马鲁古群岛及他海峡。

1621年,荷兰人对班达群岛的征服标志着其已经基本上独享香料产地。之后,荷军在总督迪曼及军官阿诺德的领导下,先后在1640年和17世纪50年代,平息了摩鹿加人居住区不断爆发的反抗。

1623年,葡萄牙政府委任马士加路也为首任澳门总督。

1624年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南部。

1626年西班牙殖民者入侵台湾北部。

台湾荷西殖民时期,从1624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登陆大员港,直到1662年明将郑成功接受荷兰末代总督揆一献城投降,前后共计38年。

1666年,荷兰人思比尔曼及其忠实的布吉斯裔战友阿隆·巴拉卡王子率军占领望加锡后,荷兰人对香料垄断的最后漏洞也被堵住了。

荷兰人的另一个长期军事行动,则是有步骤地消除葡萄牙人在马六甲、锡兰和印度南部的势力。这一系列军事行动开始于17世纪30年代荷兰人对葡萄牙在印度的总部——果阿的封锁。

荷兰人将葡萄牙人通往东印度群岛的海上通道切断,使其对荷兰东印度公司敞开,变得畅通无阻。荷兰人还包围了战略要地马六甲,并最终于1641年攻克葡萄牙的坚固据点,夺取该地。

之后,在锡兰和印度南部殖民地,亨斯父子指挥了许多次针对葡萄牙人的军事行动。最后在1660年,荷兰人完全达成了从东南亚香料产地到贸易港的垄断地位。那里的胡椒、纺织品贸易和锡兰桂皮垄断贸易的大多数份额,都落入了荷兰人之手。

荷兰东印度公司之所以能在上述两个海域取得成功,应归功于荷兰人在航海、军事火药上的优势,雄厚的战争物资储备,以及与当地土著精英的联盟。

此时,荷兰人只差一个环节,即开启与中国的贸易关系,就可完成其理想的贸易模式了。然而,若要所谓的亚洲区间贸易机制发挥效果,就必须垄断中国的对外贸易。

在西方所推广的国际贸易中,通过暴力来打击他国商人和垄断贸易是一种常态。于是,荷兰人以其一贯的方法,企图以武力打开中国的贸易大门,威胁到了明朝初斯苦心建立起来的朝贡贸易体系以及澳门、月港的民间贸易。

同时,西方国家的仗剑经商,往往采取使亚洲商人难以摆脱的控制手段来进行掠夺性贸易。这些危害皇家和国家利益的行为自然就引起了明帝国对荷兰人的怀疑及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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