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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朱由检:大明第一败家子

作者:小凤炖蘑菇 | 分类:历史 | 字数:0

第六十四章 全民皆兵

书名:我,朱由检:大明第一败家子 作者:小凤炖蘑菇 字数:0 更新时间:01-09 04:27

“各位族长大人,苦兀岛上的风光可好”

“好。”

“军中酒菜可还入口”

“入。”

“大明皇帝待各位有如亲骨肉,送来的丝绸、茶叶、瓷器、盐巴和烈酒,大家都搬运回各自的部落了吧”

“是。”

曹文诏问完几句话,便不再言语。

他缓缓起身,负手而立,平淡的俯视下方站立的那些野人部落族长,目光闪动,似乎有一件重大事情无法一时决断下来。

额温春族长抬头,凝视辽东侯曹文诏挺拔的身材,以及他那张不动声色的脸庞,沉吟几声,道:“辽东侯大人,此次召见我们这些人,是不是有什么大事需要商讨”

曹文诏回头,笑道:“无事。”

额温春族长微不可查的点点头,退后半步,眼观鼻,鼻观心,心如止水。

老头儿心里清楚,眼下建奴铁骑压境,这位辽东侯爷心里应该对他们这些人不太放心,却一时间不好挑明了说什么。

既然如此,他也就懒得去说。

反观其他族长,则一个个噤若寒蝉,面色入土。

显然,受惊了。

“老河口以西那片山林里,驻扎了一万建奴骑兵,据说是建奴皇帝莽古尔泰最为精锐的军队之一,大家有没有兴趣打一次猎”

突然,曹文诏开口说话。

他扫视一圈野人部落族长的面庞,展颜一笑,道:“当然,如果大家不太愿意,那就别掺和此事,如何”

众族长默然不语。

这也无所谓。

曹文诏轻咳一声,继续说道:“这段时间,本侯与各位族长大人同饮共乐,情同手足兄弟,整个东海女真领地一片祥和。

在此,本侯感谢各位的鼎力相助。”

曹文诏走到桌边,提起一坛酒,倒满一大碗后端起来,笑吟吟的说道:“这是一碗手足酒,喝的是情分,喝的是兴致,诸位,要不要再来共饮此酒”

额温春等族长面面相觑,对曹文诏没头没脑的几句话,弄得有些懵逼。

“我愿共饮此酒”

额温春老族长左右看看,大踏步走上前来,微微躬身,伸出双手,便如晚生后辈请求尊贵者赐酒那般,恭恭敬敬的,一脸的郑重之色。

曹文诏淡然一笑,将手中满满一碗酒递过去,温言道:“额温春老族长,辽东总督大人,老英雄,曹某人愿与你共饮此酒”

说完话,他给自己再倒满一碗,轻轻一碰。

一饮而尽。

这一碗酒,甚烈

“额温春老族长,令你率领部落勇士三百名,穿过鹿鼎山北麓大峡谷,绕道折回老河口一线,灭杀所有被打散的建奴骑兵”

“额温春谨遵侯爷将令”

额温春老族长皱巴巴的老脸上,登时舒展开来,领了一支将令,快步走出大殿。

“可还有人要共饮”曹文诏颇为玩味的问道。

那七八名野人部落的族长面面相觑,终于有人扛不住来自辽东侯的压力,迟疑着站出来,学着额温春老族长的样子,躬身请赐酒。

紧接着,所有族长纷纷上前。

“请辽东侯赐酒”

众族长齐声喝道。

曹文诏轻笑一声,道:“其实,这一坛酒,乃我大明皇帝陛下前段日子喝剩下的,就连我自己平日间都舍不得喝上一口。

你们这些家伙,真是好口福呐”

曹文诏似乎心情大畅,仰面向天,呵呵大笑几声,这才给每一位族长赐酒。

“你们传话给部落,让大家伙躲进鹿鼎山一线,各自寻找安全的藏身之地,不要参与此次大战罢。”

曹文诏笑着继续说道:“天龙与猛虎相争,看上去声势颇大,实际上胜负早已注定,但这片黑土地上,必将被鲜血浸染一遍。

诸位野人部落的族长大人,要流血,也应该是那些建奴骑兵流血,不该是你们野人部落的勇士。

要死,也该是他们去死。

你们坐观龙虎斗就行了。”

曹文诏一饮而尽,吩咐一句:“各位族长大人,请随本侯去狩猎。”

“我大明皇帝陛下,还给莽古尔泰备了一份大大的惊喜,咱们一起去见证一番,如何”

一夜落雪,无事。

黎明时分,一场大规模的攻城战骤然爆发。

三队建奴铁骑,在夜色的掩护下,悄然摸出老河口,想十二三里外的城堡掩杀过去。

小小城池,耸立在茫茫雪原上,犹如一头黑不溜秋的怪兽,一言不发。

城墙上,九十几名大明老兵六人一组,分别躲藏在水泥混凝土浇筑的暗堡里,有些紧张的向外张望。

三千铁骑,在距离城墙还有数百步时,开始逐渐加快速度。

第一波冲锋。

开始了。

三百步,两百五十步,一百百二十步。

“放近了再打,保证绝对的杀伤”

六人一组中,有一人是队长,低声下着命令,手中摇摆一台造型奇怪的远视镜,随时盯紧那些疾驰而来的小黑点。

“第一波冲锋,是三个骑兵队,九百人。”

“一百步,九十步七十步。”

“五十步”

“开火”

徐光启、宋应星亲手设计的这种水泥混凝土城堡,城墙凸出部分,便是藏兵之所在,也是火力交叉点的关键部位。

一旦全面开火,便会瞬间形成一个交叉扫射无死角的火力网。

此时,九十多条新式火枪同时开火,转眼间便撂倒七八十名建奴骑兵,还没等后面的人反应过来,第二轮齐射又开始了。

嘭嘭嘭

嘭嘭嘭

清脆的枪声颇有穿透力,竟然瞬间便压住九百铁骑奔腾冲锋的轰隆隆之声。

战斗正式打响了。

建奴骑兵的先锋部队,其实只是一个火力测试,属于试探性攻击,最大的目标便是让大明守军的火力点暴露出来。

然后,便是第二轮有针对性的攻击。

这种攻城战术,在辽东、辽西战场上,屡试不爽,往往一个冲锋,便会让大明守军的地雷、霹雳弹、守城弩、火枪、火炮等暴露无遗。

无论城墙多高,建奴骑兵都有办法进行有效攻击。

这一次,好像也不例外。

虽然,第一波冲锋便损失百余骑兵,可算是较为严重的战损。

然而,端坐马背上的一名甲喇额真却笑了。

区区百人,就算手中火枪再凶悍,岂能阻挡滚滚铁骑

“传令,即刻发动第二波冲锋,实行填城濠战法”这位甲喇额真淡然传令,开始发动第二波冲锋。

这一次,他们干脆放弃了攻城火器和最为擅长的弓弩,而是让两千骑兵下马,手持挖土工具和羊毛口袋,开始热火朝天的挖土。

另外一队千人骑兵,则形成一个冲锋队形,逐次疾驰过来,弯腰提起一袋泥土,策马狂奔,冲向城堡的一面城门。

在距离城墙一百五十步左右时。

这些骑兵手腕一抖,便将羊毛口袋里的泥土随手向地上一泼,胯下使力,拨转马头折返回去。

大明守军竟是来不及开枪。

于是,只好看着那些骑兵耀武扬威的疾驰而回

“竟是北蛮骑兵的攻城之术。”城堡里,一名老兵透过远视镜,仔细观察着城外的景象,脸上露出一丝意外之色。

“他们的办法很有效,让骑兵承担泥土搬运,可快速铺设一条适合战马冲锋的斜坡过来,一直延伸到城墙之上”

老兵一说,其他老兵自然明白。

当年,成吉思汗的骑兵,借用此法,横扫天下,几乎成为骑兵攻打坚固城池的最有效战术之一。

据传,著名的襄阳城,便是被三个万人队日夜急攻,眼睁睁看着人家用泥土,铺设出一条达四五里的斜坡

“这还怎么打”有人脸上露出惊疑之色。

毕竟,他们还才九十几人守城,火力有限,当那条大斜坡被彻底铺设完成,数千铁骑一拥而上,根本就来不及击杀。

“侯爷那边有消息吗”有人涩声问道。

“侯爷府传令,让我们固守待援。”

“固守待援固守多长时间”

“不知道”

“”

正在大家惊疑不定,暗骂侯爷府那些狗币实在不够意思,让他们区区九十几人对抗两三千建奴铁骑,还要固守待援之际。

轰隆隆

一声沉闷的巨响传来。

大地一阵震颤。

三四里外,一大团浓烟滚滚而起,夹杂着一些木屑、乱石等,声势极为惊人。

“吗的,建奴猪尾巴头,竟然把咱们的铁路给炸毁了”

一名负责观察的老兵惊呼一声,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口中喃喃自语:“完了,这下全完了,铁路被炸毁,咱们的援兵根本就开赴不过来啊”

众人皆惊。

“快快快,东门外有一队骑兵偷袭过来,试图爬上城墙”

突然,有人怒吼一声。

立刻,便有两队火枪手快速移动,向东门外方向驰援。

不一会儿工夫,那边便传来一阵密集的枪声,和敌人临死前的嘶吼、咒骂之声,夹杂几声战马的悲鸣,让一众老兵面面相觑,心情更加沉重起来。

“对方人马太多,咱们人太少,顾不过来啊。”

“要不,启动第二套守城方案”

“不行,侯爷府那边没有命令传来,不准动用第二套守城方案”

一名负责全城守卫的游击将军站了出来,通过城堡里特制的“指挥喇叭”,对所有老兵下达命令:“暂时静观其变,各小组各司其职,一旦建奴骑兵进入射程,放开手脚开枪就是了。

至于人手问题,本将军自有主张”

人心安定下来。

那名游击将军走出一座高大的水泥混凝土浇筑的暗堡,对身边两名传令兵吩咐一声:“传令全城百姓,无论男女老幼,只要能拿起枪,都到这边来领武器”

守军手里的家伙,清一色都是大明最为先进的火枪。

而在守军兵备仓库里,还堆放不少老旧退伍的火铳,甚至,还有一大堆火绳枪、弓弩、刀剑等武器,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分发给老百姓,让城中数千人全部武装起来。

这样一来,就算城墙被建奴铁骑攻破,一旦涌入城堡,大家也不至于手无寸铁,成为那帮嗜血成性的畜生们的练刀靶子。

此刻,这位游击将军方才明白过来。

当初,皇帝陛下传旨,让郑芝龙王爷从海上运来大批落后兵器,分发给各个城堡,作为“战备物资”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位草包皇帝,不是人啊

建奴骑兵兵分六路,互为犄角,形成一柄尖刀般的进攻态势,一路碾压的开始攻击。

五六座遭到攻击的城堡里,所有的老百姓都领到了武器。

火铳,火绳枪,弓弩,腰刀,利剑,还有各种不知名目的兵器,无不是大明眼下已然抛弃的老古董,在正面战场上没什么大用。

但这些兵器分发到老百姓手里,却另有一番气象。

如果草包皇帝在场,定当会哈哈大笑,得意洋洋的自斟自饮几大碗烈酒。

全民皆兵。

四个简简单单的字,其臣武将所能理解

就算是没人分发下去一把杀猪刀,那也是兵刃啊。

这五六座城堡里,居住两万多将近三万百姓,就算是一群手持杀猪刀的猪,建奴骑兵想要在破城后进行屠城,也要让他们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

更何况,草包皇帝朱由检当初的一个无意之举,将会造成一个什么样的后果,就连朱由检自己可能都没有预料到

“爹,孩儿领到一把火铳,不怎么会使啊。”

城堡里,一座农家小院里,陈兴志的儿子陈满仓,手提一杆破破烂烂的火铳,颇为嫌弃的说道。

陈兴志领到二十发子弹和一把杀猪刀。

他自己就有火枪,比火铳先进不少,属于大明朝崇祯元年的产品,这让老汉颇为自负。

“只要是兵器,就是好的,你小子还嫌弃”听到儿子的抱怨,陈兴志笑骂一句,顺手接过儿子手中的火铳,随手摆弄几下,熟练的往里面填充火药、铁砂等物。

“还行,就是没啥威力,只能近距离开枪打死人。”

将填充好火药、铁砂的火铳递给儿子,陈兴志快步走到院门口,搬来一张门板,用杀猪刀在上面画了一个狗头大的圈圈:

“你躲在窗户后,瞄准这个狗头开一枪。”

儿子愣了一会儿,迟疑道:“爹我有些害怕”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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