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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朱由检:大明第一败家子

作者:小凤炖蘑菇 | 分类:历史 | 字数:0

第四十八章 四海无人看斜阳

书名:我,朱由检:大明第一败家子 作者:小凤炖蘑菇 字数:0 更新时间:01-09 04:27

李自成不善于当官,同时,也不善于与大明朝的官吏交好。

当初他当村长的时候,感觉干什么都能使上劲,干什么都顺畅,实在不行,三拳两脚下去,别人都会服服帖帖的,根本就没这么多的屁事。

可是,现在官大了,他反倒觉得束手束脚,凡事都须收敛七八分。

真特娘的窝心。

请来锦衣卫的李指挥使,他亲自下酒窖,取出两坛当初草包皇帝留给他的御酒。

“老哥,今天兄弟我不爽,请哥哥过来喝几碗酒,浇浇心火气儿。”一掌拍碎封泥,一边倒酒一边咧嘴笑着说道:

“你是皇帝身边的人,留在这荒岛之上受罪,兄弟我忙着没顾上去拜访,今日咱哥俩就掏一掏心窝子吧。”

李自成是个直爽之人,不会那种弯弯绕。

“可是为了那九名当街行凶者”李指挥使不动声色的问道。

“差不多是吧,”李自成先喝了两大碗酒,用手背抹一把湿淋淋的大嘴,这才继续说道:“不过,也不全是因为那几个小混混。

老哥你知道,我李自成从来不怕什么混混,不怕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可咱就怕官官相护、相互推诿啊。”

说着话,他倒满一大碗酒又要喝,却被李指挥使摆手拦住:“城主大人,不,还是叫你兄弟吧,这样喊着亲切。

酒碗先放下,咱说几句话,若兄弟你觉得实在不爽,继续喝上几碗也行。

不过,俗话说的好,借酒浇愁愁更愁。

如果咱把话能说透,这酒也就喝不下去了。

毕竟,酒这玩意儿,哪怕就算是御酒,你喝少了要晕,喝多了会吐,再这么喝下去你这做东的先醉了,难道要我扶你上床”

二人哈哈大笑。

“说说这事该咋弄吧,”李自成渐渐收敛笑容,正色说道:“兄弟我不怎么会当官,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处置此事。”

看着李自成郁闷的样子,李指挥使笑了笑,道:“先抓人,然后,升堂审理,将案情审问明白后,根据大明律令,该咋弄就咋弄,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做法;

当然,若是觉得此事背后牵涉到朝廷大员、豪门世族太多,一座小小的衙门无法掌控此事,也可以将此事逐级上报。

说穿了,这方法对大多数案子有效,不过就是将风险与责任打包处理,一股脑的塞给上司衙门,让他们头疼去。

如此一来,一级推一级,一条流程走下来,估计至少得一年半载后,刑部批文或可下来,到那时你发布缉捕文书就行了。

能抓住,慢慢审理;抓不住,就只能拖泥带水的等着”

李指挥使说的颇为详尽,将大明官吏的规矩一五一十的讲说一番,倒也没有丝毫藏私。

李自成却越听越恼怒。

他的两条粗黑眉毛紧紧拧巴在一起,眼底尽是不满:“老哥,还有没有其他处置办法”

李指挥使喝了三五碗御酒,咂巴着嘴,笑道:“皇帝陛下恩赐的御酒,果然不同凡响,这三五碗下去,老哥怎么就有些醉意了。”

说着话,他竟然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作势拱拱手,便要离去。

李自成瞅着李指挥使的老狐狸样子,也不遮遮掩掩,直接开口说道:“老哥,你藏私不肯指点,自然没有将我李自成当兄弟。

你要走,也行。

不过,从今往后,我只当你是锦衣卫指挥使,是我三弟派驻台澎宝岛的一名大人而已。

想要我心甘情愿与你交心,那就只能等下辈子了。”

说完话,他也不起身,只是端了一碗酒伸出去,就等着李指挥使与自己碰碗。

李指挥使站定身形,颇为玩味的瞅着李自成的黑脸膛,良久良久,方才叹一口气,道:“还有两个办法。

其一,先拿人,同时将此事向朝廷、向皇帝禀告,请皇帝示下;

其二,先拿人,直接审理,该杀杀,该剐剐,案子办理完结后,再行向上递交文书之类的就行了。

至于说那九人背后都有谁撑腰,你假作不知情就是了。”

李自成的脸色这才慢慢舒展开来,站起身来,主动将酒碗伸出去碰一下,先行一饮而尽:“多谢老哥指点迷津。”

李指挥使点头笑道:“你这米脂汉子,果然有些耿直,不太适合当官啊。”

李自成嘿嘿笑着,又开始倒酒。

“好了兄弟,哥哥不敢再喝了,再有三五碗下去,我就不能帮你去抓人了。”李指挥使伸手阻拦。

李自成却笑道:“不要紧,该吃吃,该喝喝,几个小混混而已,难道还要劳您大驾”

一场酒宴,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将近一个半时辰后方才结束。

李指挥使果然酩酊大醉,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刚说一句哥哥告辞,便软哒哒的倒下去,直接钻到桌子下面不动弹了。

李自成也有七八分醉意。

他让亲兵将李指挥使扶到床上去歇息,并安顿几名城主府官吏,等指挥使大人清醒后,一定要备好一碗醒酒回魂汤,另外再备上两坛御酒一并送过去。

而后,李自成踉踉跄跄的走出城主府,喝令亲兵牵来战马,手提一根丈八蛇矛,策马狂奔,冲了出去。

两队亲兵见状,立马整备军马跟了上去。

李自成来到“大剧院”的高台上,也不下马,就那么端坐在马背上,双目微眯,极目远眺,似乎在想着什么心事。

一炷香工夫后,亲兵们赶来了。

“城主大人”

亲兵队长刚一开口,李自成便摆手打断,沉声说道:“今后,不要喊我城主大人,我叫李自成,如果你看得起我这人,就喊我一句李村长。”

这是他的真心话。

当城主大人,真特娘的没有当村长舒心。

亲兵队长犹豫两个呼吸,单膝下跪,喝道:“遵令,村长”

其他亲兵面面相觑几个呼吸,也纷纷翻身下马,单膝跪地,大声喝道:“村长”

李自成微微点头,道:“从今往后,台澎宝岛没有什么狗屁城主府,也没有什么狗屁衙门,咱这座岛,就是一个村子,说话顶事的,也只有我这个村长

传下村长令:

所有岛上村民听令,全力缉拿九名当街行凶的狗屁混混,活的抓不到,死的也行,只要他们还没有离开台澎宝岛,就是挖地三尺也要给老子挖出来”

亲兵队轰然领命。

“此外,再传一道村长令,招募火枪手三万,十八岁以上,六十岁以下,凡身体没毛病者,皆可报名参加,每月两枚金币的饷银,同时每人每户补偿两田三十亩”

“第三条村长令,全岛居民但凡遭遇不公者,受人凌辱者,被衙门官吏欺压者,无论事情大小轻重,一律上报我这里,我李自成替他们做主”

三条村长令传下去,亲兵们翻身上马,分头去办事。

大剧院的高台子上,只留下李自成一人。

他在马背上端坐一阵子,拨转马头,缓缓向城主府走去。

蹄声得得,声声清脆。

李自成喜欢这马蹄的声音,几乎沉醉其中,觉得男人若听不到马蹄踩在干硬土地上的声响,应该会缺少点什么

骑马来到城主府,抬头看一眼府门上“城主府”三颗鎏金大字匾额,李自成凝视良久。

“来人。”

他淡然喊一句。

立时,便有七八名官吏、十几名兵丁、三五名府上管事趋步上前,有人牵马,有人搬凳子,有人试图去接他手中的丈八蛇矛。

李自成冷眼看去。

大家伙儿打了一个激灵,忍不住抬头看去,这才发现城主大人的脸色有点阴沉,额头的青筋突突着,犹如一头隐忍多年的狮子,随时都可能会张开血盆大口。

“这匾额,不好看,请一位写字的先生来,换一个。”

沉默片刻,直到所有人的额头都开始冒冷汗时,李自成这才开口说话。

“匾额、不好看”

一名城主府官吏愕然,有些困惑的说道:“此匾额有什么问题吗这可是朝廷啊”

一矛穿胸。

血溅当场。

那名官吏伸出双手,想要抓住长矛,奈何这一矛直接刺穿他的心脏,根本就没有留下任何余地。

他的手抖的厉害,口鼻之中不停的往外冒着血沫子,喉咙里发出咯咯咯的声响。

双目圆睁,死不瞑目。

李自成单手持矛,手臂手腕翻转之间,便将那名官吏挑飞出去十七八步,在黄泥地上翻滚好几下方才停下。

“传我令”

“海盗洋毛子来袭,全岛进入紧急备战,但凡有暗通贼寇者,杀”

“有不遵军令者,杀”

言毕,冷冷的瞅向其他官吏、兵丁,道:“可曾听清”

众人大骇,谁还敢多嘴,每一个人抖抖索索的喊一嗓子:“听清了”

“传令去吧。”

李自成抬头再看一眼“城主府”三颗大字,冷笑一声,拨转马头,扬长而去,只留下一众人等面面相觑。

几个呼吸后。

大家轰然散开,传令的传令,去请写字先生的去请人,竟是丝毫不敢悖逆城主大人的命令。

李自成拍马出城,来到一座高高的山岗上,这才翻身下马,将丈屁股坐下来,开始平生第二次思考人生重大问题。

第一次,是他老婆被人弄死后,在逃亡途中,他曾经很郑重的思考过要不要去寻找舅舅高迎祥,参加义军造反;

这一次,情况有点不同。

他伸手入怀,摸出一块金牌,看着上面铭刻着“大内密探零零捌”七个大字,陷入沉思。

“道理是给人讲的,不是跟畜生讲的。”

“在一个操蛋的世道,如果你不想继续操蛋,那就要想办法让自己比这操蛋的世道更操蛋”

当初,草包皇帝朱由检与他李自成彻夜长谈,说过不少“名言警句”。

李自成当时听了只是笑笑,并没当回事,反倒觉得这位皇帝脑子有问题,总给人以奇谈怪论之迷惑感。

可如今慢慢想起来,却是每一句话都好像挺有道理的

“三弟,二哥是个粗人,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大本事,不能替你驰骋疆场建功立业,也不能帮你在朝廷上安邦定国稳固江山社稷。

那就、给三弟的大明朝,当一个像样的捕快吧”

台澎宝岛之外的地方,他李自成管不着,也懒得去管,但对于这座岛,他还是有信心折腾出一片清朗。

不就是抓人吗

不就抓坏人吗

不就是抓坏人背后的坏人,以及保护坏人的那些狗官吗

老子敢抓就敢杀。

先斩后奏,这是三弟当初亲口准允了的,就算是捅破了天,不还有个草包皇帝在撑着么

这事,能干。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李自成大致想清楚,要想彻底肃清岛上的歪风邪气,就得从根子上去抓、去砍,弄不死一大片贪官污吏和江湖小混混,他宁愿去造反,也不愿当什么狗屁城主大人。

李自成站起身来,伸了伸懒腰,长吐一口浊气。

他觉得嗓子眼里有点痒痒。

该喊上几嗓子了。

于是,他拉开架势,双手叉腰,清一清嗓子,舌绽春雷,暴喝出声:

“呼喊一声绑帐外,

不由得豪杰笑开怀。

某单人独马把唐营踩,

直杀得儿郎痛悲哀。

直杀的血水成河归大海,

直杀的尸骨堆山无处埋

小唐儿被某把胆吓坏,

马踏五营谁敢来。

敬德擒某某不怪,

某可恼瓦岗众英才。

想当年歃血为盟三十六人同结拜,

到今日一个一个投唐该不该。

单童一死阴魂在,

二十年报仇某再来。

刀斧手押爷在杀场外,

等一等小唐儿祭奠某来”

秦声秦韵,苍茫悲怆;

如泣如诉,如歌如诉,简直太过瘾了

一板秦腔怒吼出来,李自成只觉得浑身的毛孔都有些酸爽,嗓子眼里的痒痒止住了,手底下的痒痒却愈发厉害起来。

他就想怒吼几声,杀几个贪官污吏和欺负百姓人的小畜生,顺便将其剥皮抽筋、挫骨扬灰

“过瘾呐,真特娘的过瘾”

“狗日的大明朝,你给老子等着”

四野无人看夕阳。

李自成一个人又哭又笑,又吼又叫,犹如一头受伤的远古凶兽,使劲折腾一番,将一身的力气消耗殆尽,这才消停下来。

该去办事了。

李自成翻身上马,沉默寡言的回到城主府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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