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设置
书架
听书
欢迎使用听书服务

发声

  1. 小美
  2. 小宇
  3. 逍遥
  4. 软萌
  5. 小娇
  6. 米朵
  7. 博文
  8. 小童
  9. 小萌
  10. 小贤
  11. 小鹿
  12. 灵儿
  13. 小乔
  14. 小雯
  15. 米朵
  16. 姗姗
  17. 小贝
  18. 清风
  19. 小新
  20. 小彦
  21. 星河
  22. 小清
  23. 南方

语速

  1. 适中
  2. 超快

音量

  1. 适中
播放
评论

大明测字天师

作者:万里秋风 | 分类:军事 | 字数:0

第五百三十八章 饿狼传说

书名:大明测字天师 作者:万里秋风 字数:0 更新时间:01-06 20:47

天色渐暗,萧风忍不住苦笑起来。白天看着太阳,勉强还能分辨方向,到了晚上,就只能靠身上携带的指南针了。

好在指南针这东西在宋代就已经很接近现代版了,到了元代又得到了很大的改进,郑和下西洋时,船舵上就镶嵌着很精巧的指南针。

萧风掏出身上的指南针,借着星光看了看大概的方向,继续往前走。他得趁着夜晚多走一些路。到了白天一热,就更难走了。

那队骑兵带着俺答汗的尸体回去后,蒙古各部族一定会混乱,群龙无首,以戚继光的能力,控住局面不成问题。

只是戚继光派的人马在这茫茫草原上能不能找到自己,那就很难说,所以自己不能坐以待救,必须继续往大同方向走。

何况,要是那帮骑兵所言非虚,这地方真有野狼群出没,自己最好还是离俺答汗和自己的两匹死马越远越好。

死马的血腥味会引来野狼群的,而野狼群若是规模像那些骑兵说的那么大,那么两匹马很可能不够吃,自己刚好是餐后甜点。

萧风走着走着,就听见身后远处的草丛中传来了唰唰唰的声音,在风吹草叶的声音中显得格外响亮,让人毛骨悚然。

萧风不敢动了,他伏在草丛中,拿起望远镜,远远地看向后方。

一群灰色的草原狼,像泥石流一样冲倒了一排牧草,奔袭而来,先是在远处的俺答汗的死马旁停下来了。

多少条狼?萧风数不清,但他感觉至少有三百条以上,怪不得那些骑兵如此恐惧。

这样的狼群,别说一百个骑兵,就是三百个,一对一,也未必就能赢。因为这是在半人高的草原上,狼几乎可以算是隐形的。

狼群对付骑兵时其实是忽略马上的骑手的,它们的斗争经验是针对马匹的。野狼群和野马群在远古时期就是天敌。

野马群中的儿马,也就是成年公马,在自然界中几乎是无天敌的存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别说野狼,就是豹子也不是对手。

老虎应该能打赢儿马,但问题是,野马群是草原上的动物,从不会出现在有老虎出没的地方,所以这种假设意义不大。

但狼群会袭击野马群中的小马和母马,它们中的一部分会被踩死,但它们在被踩死前会用钢牙利爪划开野马的肚子,那也是野马最脆弱的部位。

肚子被划开,野马就等于已经死了,它们会在奔跑中踩碎自己的内脏,成为野狼群的美食。

所以每次野狼群捕猎野马群,都会是一场惨烈的厮杀,狼群如果有更好的选择,它们一定会选择牛羊,而不是野马。

但这种厮杀的记忆,被狼群一代代传承下来,到对付人类骑兵的时候,依然能派上用场。

狼群此时已经将俺答汗的马一扫而光,连细一点的骨头都没有留下,只剩下几根腿骨和头骨。然后它们闻着血腥味又找到了萧风的白马。

吃白马的时候很多野狼受伤了。因为白马被射得像刺猬一样,对狼群来说就像是一条有很多刺的鱼,一不小心就会被扎伤。

但野狼们还是排除了困难,将白马吃得干干净净,几只被断箭扎伤了喉咙的狼每人抢了一大块肉,把断箭往下噎一噎,这是老狼们教的办法,虽然未必正确。

没吃饱的狼群继续嗅着鼻子寻找着,希望找到另一匹不知为何倒下的马匹。但它们闻到了不同的味道。

更香,更嫩,更白,更让群狼兴奋。所以某些犯罪分子被称为色狼,确实是有原因的。

萧风伏在草丛中,看着鼻子嗅地,逐渐逼近的狼群,心里暗暗叫苦。他摸了摸自己怀里的弹药,只剩下十颗左右了。

当初为了演得更像,装子弹的包袱皮都扔掉了,剩下的子弹揣进了怀里,预备着刺杀俺答汗,最多预备着和骑兵们拼命,可真没预备过要对付狼群啊……

狼群越来越近了,领头的狼王猛然停住了脚步,将头抬起来,用鼻子在空中大力地嗅着。

萧风缓缓端起了枪。后现代的狼群是很害怕火药味道和爆炸声的,有时候一枪就能吓走一群狼。

但萧风很怀疑明朝的狼是否对火药有这种自觉性,毕竟后现代的狼有爷爷教他们。

人类有一种棍子,能打出巨大的响声,那玩意很厉害,能把你打死,所以你听见那个响声,闻到那种味道,就跑吧!

但明朝的狼恐怕还没机会得到这种素质教育,它们的爷爷只见识过弓箭和大棒子,它们无知者无畏。

但不管这匹古代狼群的受教育程度如何,萧风都没法再耽搁下去了,因为领头的狼已经发现了他。

隔着草丛,狼王绿油油的小眼睛,发出了色眯眯的光,直盯盯地看着萧风,伸出舌头流着口水,果然和流氓没什么两样。

砰!不等狼王发出兴奋的嚎叫,萧风的枪先响了。狼王像被迎面打了一记重拳,硕大的灰色身体凌空飞起来,重重砸在了地上。

这一声巨响加上火药刺鼻的味道,让狼群陷入了短暂的恐慌。但奈何狼群没文化,对火药没有起码的尊重,发现狼王莫名暴毙后,反而被激怒了。

好几条狼逼了上来,但狼群是比较狡猾的,也比较谨慎,它们并没有一下子就扑上来,这也给了萧风换弹药的时间。

然后萧风端着枪,对准一个最蠢蠢欲动的家伙,又开了一枪。

有一条狼倒下了,狼群的学习能力很快,它们立刻盯住了萧风手里的火枪,萧风的枪口指向哪条狼,哪条狼就连连躲闪。

但这片刻之间,狼群已经把萧风团团围住了。萧风一边上弹药,一边忍不住苦笑。

想不到自己穿越回来的这一世,跌宕起伏,波澜壮阔,斗败了无数强敌,最后竟然在草原上被狼群给吃了!

也不知道自己算是死了几次了,但不管是几次,变成狼粪后再想复活,只怕是难如登天了。

狼群终于按捺不住,扑了上来,萧风一枪撂倒一头狼,然后来不及再上弹药了,左手将枪横过来,挡住了一张流着口水的大嘴。

坚硬锋利的狼牙咬得枪管嘎嘎直响,萧风右手一挥,绣春刀凌空将狼头砍断,狼的身子在地上翻滚,狼头兀自不服气地咬在枪管上。

萧风用火枪当盾牌,绣春刀横砍竖劈,空中血雨纷飞。狼群像灰色的浊浪一般扑击着萧风,萧风就像旋涡中的一叶扁舟,随时会被淹没。

萧风的体内有疑似极乐神功和俞大猷的霸道内力,反应极快,力量大而持久,因此才能勉力支撑。

但饶是如此,小半个时辰后,萧风也已经浑身是汗,气力渐渐衰竭。

因为狼群实在太狡猾了,它们之间的配合极其精妙诡异,丝毫不亚于武林高手摆下的阵法。

萧风的动作越来越慢,身上的伤痕也越来越多,虽然还没被咬倒,但野狼的利爪已经将他身上的青衣抓得一条条的,就像根柳如云徒弟刀下的蓑衣黄瓜。

远处传来了隐隐约约的马蹄声,不是一匹,而是一群,但马蹄声中没有任何杂音。

没有旗帜迎风招展的声音,没有马靴和马镫摩擦的声音,也没有马鞍发出的咯吱咯吱的声音,更没有人的喊声。

这是野马群,它们也被这片长势最好的草地吸引而来。明知这里可能有野狼群,但干旱的草原让它们不得不铤而走险。

此时狼群已经杀红了眼,根本无视远处的野马群。它们大概只有一个念头:几百条狼杀不了一个人,以后在这片草原上不用混了!

萧风的身边横七竖八地躺满了狼尸,群狼也彻底发疯了,它们从来没遇到过这么恐怖的人类,以一己之力单挑整个狼群!

萧风被空中飞溅的狼血迷住了眼睛,两条胳膊也酸软得快抬不起来了。他抬起头来,看着满天的星光,认命地停止了挥刀的动作,发出一声长啸。

这长啸声压住了狼嚎,让群狼为之一震,但仅仅只是一瞬间的停顿,随即更加凶猛的直扑上来!

一道黑影如同离弦之箭般,从野马群的最前面射了出来,直奔萧风和狼群而来。野马群天性使然,毫不犹豫地跟着头马狂奔而至。

狼群虽然没打算去猎杀野马群,但也绝没想到野马群竟然敢主动靠近,毕竟你们是吃草的,老子是吃肉的啊!这简直是倒反天罡!

猝不及防的狼群,被野马群的狂奔的铁蹄踢飞踩扁了很多,但野狼毕竟是最灵活最狡猾的杀手,它们立刻散开到两边,不敢正面阻挡马群的冲锋。

萧风睁大眼睛,看着狂奔而至的野马群,一马当先的头马,骨架粗大,虽然并不肥壮,但高大威猛,铁骨铮铮,一身黄毛在星光下迎风飞舞。

“老黄?你混进野马群了?还混成头马了?”

不等萧风细想,黄骠马已经冲到了面前,连速度都没减,却偏头看向萧风。萧风心领神会,用尽最后的力气腾身跃起。

黄骠马驮着萧风狂奔而去,身后的野马群呼啸而过,铁蹄翻飞,几匹高大强壮的儿马跟随在队伍的最后面,防止狼群的突袭,犹如一阵风般刮过草原,迅速远去了。

损失惨重的狼群一阵愤怒而伤心的嚎叫后,渐渐平静下来。它们没有去追野马,因为没必要。

猎杀野马是为了吃饱肚子,现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满地的狼尸足够它们吃饱了。没错,狼虽然不会猎杀同群的伙伴,但当伙伴战死或病死后,它们并不会浪费掉。

吃饱喝足之后,狼群开始了分析总结的会议。会议主要围绕着狼王之死,以及那个人掉落在地上的这根坚硬古怪的大棒子展开。

最后,狼群中最德高望重的七匹老狼发表了看法。

以后凡是遇上拿着这种会发出巨响,会冒出浓烟,会发出刺鼻气味的大棒子的家伙,大家都要躲得远点。

这样的人类是很可怕的,一个人就能干掉我们很多狼。所以这个知识要广而告之其他狼群,并一代代地传下去。

从此,狼群中开始流传关于一个拿着火枪的人类的恐怖传说,并且一代代地流传了下去。

后世没知识的人类,愚蠢的以为狼群怕的是火枪,其实……

萧风趴在黄骠马的背上,因为没有马鞍和马镫,他只好揪着它的鬃毛,防止自己滑落下去。

野马群狂奔不止,萧风擦了擦脸上的狼血,发现指南针也丢了,也不知道现在是往哪个方向跑了。

野马群中间停下了几次,休息、吃草,然后继续奔跑。

这就是草原野马的生活方式,它们一生都在自由的奔跑中度过,没有任何捕猎者能让它们停下奔腾的脚步,直到死亡。

对于头马背上多了个人,成年野马们视若无睹。野马虽然不允许人骑乘,但它们也并不鄙视愿意驮着人奔跑的同类,不会觉得它们是非法运营。

但一些小马很惊奇,它们跑到黄骠马的身边,歪着头看着老大背上的这个人类,不知道为何打架最厉害,跑得最快的老大会愿意驮着这么个玩意儿。

其中一匹小马,有一身桀骜不驯的黄毛,骨架粗大,跑得极快,后背上一样的铁骨铮铮。

休息和奔跑持续了一整夜,天光放亮之际,一道雄伟的城墙出现在远处的天边。大同城,遥遥在望。

野马群在草原的尽头停下了脚步,萧风试探着拍了拍黄骠马的脖子,黄骠马亲热的用头蹭了蹭萧风的手,却一步也不肯再往前走了。

萧风明白了,他翻身下马,轻轻抚摸着黄骠马已经长得很长很长的鬃毛,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黄骠马伸出舌头舔了舔萧风的手,转过头去向草原深处飞奔而去,野马群跟在它身后,踩着海浪一样的草原奔腾而去,像一道远古的传说渐渐消失在光阴之中。

“老黄,你天生就是当野马的料!你要自由自在的活着,要多娶老婆,多生孩子啊!”

当萧风出现在大同城下的时候,城墙上的仇鸾差点掉下城墙去。他连滚带爬地冲下城楼,生怕慢一步萧风就不行了。

不怪仇鸾害怕,实在是萧风的造型太吓人了。他常披的白袍已经不见了,青衣被撕得一绺一绺的,被一层层暗红色的血粘在身上。

脸上的血用袖子抹了两把,勉强让仇鸾认出了他的模样。全身上下还比较完整的就是一根腰带,腰带上斜插着一把没有了刀鞘的绣春刀。

这个造型,和萧风平时倜傥潇洒,仙风道骨的样子实在是天差地别,如果不是仇鸾对他实在太熟悉,换个人都未必敢给他开门。

“萧大人,你这是……这是……打了败仗吗?戚继光呢?他不会是……”

看着仇鸾提心吊胆的样子,萧风挥手制止了他的脑补。

“戚继光打赢了,我跟俺答汗打了个赌,也打赢了。以后草原上没有大汗了,因为到处都是大汗。”

仇鸾松了口气,但萧风的造型和他说的话实在是相去甚远,让仇鸾不得不再追问一句。

“俺答汗同意了?他愿意作为草原上的大汗之一吗?这可是很难得啊……”

萧风点点头:“他死了。先进城吧,我洗个澡,戚继光应该很快就会带着各位大汗来大同了。

他们在草原上找不到我,一定会到大同城来看个究竟的。我在城墙上亮个相,剩下的事儿就交给你们了。”

果然不出萧风所料,当天晚上,戚继光和各部族的首领就来到了大同城下。

部族首领们一路争吵得很厉害。有的认为俺答汗死了,自然打赌就是输了。

而另一派认为打赌中的输赢,只牵涉萧风的生死,与俺答汗死不死没关系。

“萧风若死了,自然是没能回到大同,他自然就输了,与俺答汗死不死无关。若是萧风输了,那么大明以后就不能再干涉草原的事儿!”

“你不想让大明管草原的事儿,粮食怎么办?还有,你是不是对我们的部族有不良之心,想当第二个草原大汗?”

“大明不能干涉草原的事儿,不代表就不能卖给咱们粮食啊!这岂能混为一谈?”

“你倒是想得美,不让人家管你,人家凭什么卖给你粮食?看你长得漂亮吗?”

“我虽然长得漂亮,但这与卖不卖给我粮食无关!”

所有的争吵,在萧风登上大同城墙的那一刻全都停止了。萧风一身青衣白袍,迎风飞舞,风采夺人。

因为距离很远,没有望远镜的城下部族首领们,看不见萧风脸上的疲惫,只能听见他平静的声音。

“各位大汗,我赢了!大家都是对着长生天起过誓的,谁若敢违背誓约,长生天定会降罪!

到时,就别怪大明替天行道,请长生天为我们作证!”

萧风手中扣着的一张符纸在身后轻轻一挥,瞬间烧成了灰烬。他的脸色也苍白了许多。

天空中猛然响起一声晴天霹雳,犹如长生天发出的回应。大明士兵还好,毕竟听萧风的事儿听得多了。

草原各部族首领,却没见过这等阵势。他们见到萧风赢了赌约,大多已经决定认赌服输,一小撮比较顽固的,也被这雷声吓坏了。

长生天,不可欺啊。就算长生天可欺,似乎大明的替天行道也更可怕,所以还是算了吧。

“萧天师,我等愿意遵守誓约,和平共处,以大明为尊!若有人妄图称霸草原,我等当与大明共击之!”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0.03850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