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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最穷宰相,始皇求我贪污

作者:黄羊儿 | 分类:历史 | 字数:0

第一百一十七章 杀杀杀!

书名:大秦:最穷宰相,始皇求我贪污 作者:黄羊儿 字数:0 更新时间:01-09 04:46

番禺王此次平叛,手下共有兵将五万左右。

其中两万精锐,乃是由士族子弟、番禺良家子,以及最初从各部族拣选抽调的悍勇战士组成。

只是这所谓的番禺精锐,与六国旧族军队交战时,几乎是被按在地上摩擦

堪称,对阵没赢过,逃跑没输过

但老话说得好,失败乃是成功它老娘,这支番禺精锐在战火磨砺之下,又吸收融合六国军队的军事技术,战力绝对不容小觑。

按照密探传回的情报来看,番禺精锐正面战场打不过六国军队,却用埋伏偷袭迂回突击的游击战,在深山老林中与六国军队打得难分难解。

否则,这番禺小国早被六国军队平推了

至于剩下三万番禺军,则全是越人部族青壮。

为了凑够这三万部族青壮,番禺王几乎将治下所有未叛变的部族抽调一空。

下至十二三岁的娃娃兵,上至五六十岁的老头,只要能拿得动石矛,便是其中一员。

甚至,夹杂大量彪悍的越人女子为兵

而且番禺王吃一堑长一智,为了顺利完成平叛,保住自己的狗头和王位,他把国库都和内库掏空了。

所有接受抽调的部族青壮,饭食管够

兵器甲械方面,留足两万精锐所需,余下也尽可能的装备给三万部族青壮

更许下承诺,只要剿灭叛乱的部族。

粮草财货,谁抢到便是谁的

丁口奴隶,谁俘虏便是谁的

未来那些反叛部族的猎场,也任由他们瓜分占据

如此一番措施下来,三万部族青壮倒是真有些士气高涨了

似乎,他们已经忘记,曾经的番禺王,给他们造成的苦难

他们心甘情愿的为番禺王做先锋,争先恐后向番禺王请战,而抢到先锋任务的部族,无不欢欣鼓舞。

因为在他们看来,有了番禺王支援的兵器甲械,有了番禺王支援的粮草吃食,有利器又有力气的情况下,叛军跟本不可能是他们的对手。

谁能抢先一步与叛军交战,谁便能抢夺多多的粮草财货,俘虏多多的丁口奴隶,侵占多多的丰饶猎场

他们吃干的,余者只能跟在屁股后面喝一口稀的

“秦相,要不要先打一场埋伏,煞一煞番禺军前锋锐气”

半山腰上,赵高看着山下乱哄哄蜿蜒行军的部族战士,跃跃欲试向秦墨请战道。

他是中军司马,参赞军务是本职,冲锋作战也是本职。

扶苏的监军,冯劫与李斯的军法官,周青臣与淳于越的宣教官,此时反倒是没有他权大。

不过,他这明显是第一次上战场,有些急于求功,想一展身手呢

秦墨看了眼这位千古第一大奸,摇头道:“彼辈不足为虑,杀败了他们,也算不得胜仗,对战局影响微乎其微,反而会暴露我军虚实,不值得浪费初战之先机。”

赵高揖手受教,但转而又道:“番禺军中真正可虑者,乃是番禺王亲率的两万精锐,秦相可是要与番禺精锐打一场”

秦墨再次摇头:“我部只有一千五百余人,皆为新训之军卒,纵然有霹雳弹助阵,又怎能与两万番禺精锐对战”

“一旦被缠住无法脱身,便无异于自寻死路”

赵高彻底哑火了,前锋不打,精锐也不打,那要打什么

总不能率领一千五百人,在这深山老林中,与空气斗智斗勇吧

“吾懂了,秦相要打番禺王运输粮草之后军”

赵高到底不是庸人,很快便转过弯儿,猜出了秦墨的真正目标。

他先前是进了思维误区,有些先入为主了。

毕竟,自家一千五百越人战士,不需要粮草后勤,便可在深山老林中长途奔袭。

很容易让人产生,越人军队没有粮草后勤,也能行军打仗的错觉

但实际上,一千五百人的军队,与五万人的军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一千五百人就食与山林,已然是极限了。

五万人想要就食与山林,那除非把树皮野草也当成食物,否则饿也饿个不战自溃

秦墨终于点头,道:“算算越人的行军速度,后军之粮草辎重,应在傍晚时分赶至附近。”

“咱们以逸待劳即可,养精蓄锐到晚上,给番禺后军来个夜袭。”

“介时,赵司马或可率领骑兵踏营,为诸将士前驱”

“喏”

赵高立即兴冲冲揖手,毫不犹豫接下陷阵的差事。

一千五百越人战士,配备了一什十三名越人骑兵,是为前锋哨探,平日分伍,轮番为前驱。

今夜,确实要让这些快马哨探,临时做一回陷阵重骑了

山下,番禺军的部族青壮前锋通过后,又过了有一个多时辰,便是番禺王亲率的中军精锐。

或许是信不过那些只顾抢功劳的部族青壮前锋,番禺王的中军队伍,竟另外有哨探,搜索山路两侧的山林,将防备偷袭的工作,做得很严密。

秦墨见此,只得用千里镜,匆匆观察了几眼番禺中军精锐,便麻溜的遁走了。

“这番禺精锐,倒也不是浪得虚名,大抵是跟六国军队打出经验了,行军阵列颇有章法。”

“而且,顶盔贯甲的士卒,达到了六成以上,比咱们这一千五百战士,还要高一些。”

“如非必要,万不可与之硬碰硬”

秦墨撤回营地后,招来一众大小将官,沉声嘱咐道。

归附大秦的越人战士,有嬴政之前调拨的五千副铠甲,又有数万老弱妇人,在这段时间加班加点赶制,也就勉强做到了五成披甲率。

而番禺王的两万精锐,则有六成以上的披甲率,甚至勉强能有七成的样子。

甲士在冷兵器战场上的重要性,无需再多言

众将官揖手称喏,而后有人问道:“若番禺后军中,有番禺精锐坐镇,该如何应对”

秦墨指了指他们腰间的霹雳弹,道:“这东西不是用来砸核桃的,若遇番禺精锐,便炸他们个粉身碎骨。”

“若他们敢追击纠缠,那就更简单了,将他们引入山林中,运用你们的鸳鸯阵,分而歼之。”

“记住,今夜的首要任务,是烧毁番禺军之粮草,而非杀敌,每什最多可带回三枚首级记功,多了也不算”

“喏”

众将官揖手应喝,各自回去传达秦墨的军令。

秦军在战场上割首级,也是有讲究的。

两军对阵短兵相接时,绝对不允许抽空割敌首级

而且,谁也没那个心思去割首级,保命杀死当面之敌,才是第一要务。

你敢在短兵相接时,去耍滑割首级

先不说会不会被当面之敌军,趁机宰了反割首级。

屯长及以上基层一线军官,也绝对会先斩了你的脑袋示众,免得其他人效仿争抢首级,被敌军所趁大败

所以,秦军割首级挣军功,通常是在战胜击溃敌军后的追击战,史书中对此也有生动形象的描述,腰间挂人头,腋下夹战俘,还在奋勇追击

而鸳鸯阵,尤重什伍之间的配合。

所以秦墨给越人战士的记功方式,也相应做出了调整,不按个人算,而是按一什算。

一什十三人,啥时候积攒够十颗敌军首级,便全体赐爵一级。

若在此期间,一什中有人阵亡,阵亡一人,便扣除一颗首级,算在阵亡之人身上。

如此,一什十三人若想挣得军功爵位,便要同心同德肝胆相照,将鸳鸯阵的攻守配合之道,融入进骨子里

否则,杀再多敌人,割再多首级,功劳全算在死人身上,活着的永远也别想拿到爵位

月黑风高,子时

养精蓄锐的一千五百越人战士,分成三部,从三个方向,在茂密丛林的掩映下,悄摸摸靠近番禺后军大营。

番禺军确实在于六国军队的交战中,学到了很多东西,别的不说,只说眼前这座临时大营,便颇有章法。

远不是越人战士印象中的模样

以往他们被番禺王征召抽调,参与与相邻缚娄国的交战,番禺军通常是,天黑之前走到那里,便往那里一躺睡觉,外围留一些哨探,便算是大营了。

可眼前的这座番禺后军大营,外围有尖刺拒马相连,形成一道寨墙。

拒马寨墙之外,则是一队队巡逻的部族青壮。

寨墙之间更有临时搭建的角楼,能远望数里之外嗯,这就是学了个半吊子,深山老林之中,纵然望的再远,茂密灌木也会遮蔽视线,敌军照样能隐匿其中,属实聊胜于无

“赵司马,出击吧”

秦墨放下千里镜,向身旁顶盔贯甲的赵高道。

赵高默然揖手,吹燃缠在手臂上的火绳,回身骑上自己的御赐宝马,向身后一什哨骑打了个手势。

十四骑马蹄迈动,速度由缓变快,在冲出密林之后,速度彻底提上去。

踏踏踏

激烈的马蹄声,响彻深夜夜色,十四骑硬生生跑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昏昏欲睡的巡逻部族青壮,扭头看向马蹄声传来出,似乎还没有搞明白状况。

也或许是,他们根本不愿相信,又穷又苦逼的叛军,敢来偷袭番禺后军

而且还是骑兵来偷袭

又穷又苦逼的叛军,会有骑着高大战马的骑兵吗

番禺王都没有几个骑着高大战马的骑兵好吧

高大的战马,实在太珍贵了,根本不是叛军能拥有的战略资源

赵高一马当先,精钢马刀挥动间,斩下一颗还在迷茫的部族青壮头颅。

而后,头也不回的冲入敞开的营门。

噗噗噗

其后十三名哨骑,各自挥刀斩杀呆滞的部族青壮,杀出一条血路,跟着赵高冲入大营。

“敌袭”

“是叛军袭击”

“敌袭”

剩余未死的巡逻队成员,终于反应过来,是被叛军偷袭了,惊恐中纷纷尖声吼叫。

有那脑筋活泛的,便手忙脚乱拿出牛角号,鼓着腮帮子猛吹:“嘟嘟嘟嘟嘟嘟”

低沉而急促号角声,响彻夜空,但随之响起的,还有霹雳弹的爆炸声。

轰隆隆

轰隆隆

轰隆隆

赵高率领十三名哨骑,在营地里纵横奔驰,用手臂上的火绳,点燃一颗又一颗霹雳弹,四处投掷。

营门一片区域,彻底炸了锅

睡梦中的越人青壮,惊恐万状爬起来,抱头向爆炸火光的反方向逃窜。

是的,逃窜

他们被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以及冲天而起的雷火吓蒙了,崇信巫鬼的他们,只有一个念头,逃窜

他们甚至不愿回头看一看,那雷火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发出来的

只有巡逻的部族青壮,看的清清楚楚,那些雷火是被一群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释放而出。

似乎,不像是巫鬼之术

不过眼看被吓醒的同伴们,都在抱头鼠窜,他们也实在没有勇气,去迎击那一帮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

恐惧是会传染的,人也是有从众心里的。

所以,他们也转头,向着相反的方向,撒丫子狂奔

直到,被一群番禺甲士拉住去路

“不许逃,那是叛军的雷火都回去迎击叛军他们只有十几骑,杀死他们”

番禺甲士们一边砍杀着溃逃的部族青壮,一边高声呼和,驱赶部族青壮回身应战。

也不知是血腥镇压起了作用,还是喊话起了作用。

部族青壮们眼见身后,真的只有十几个骑兵,胆气终于又回来了,嗷嗷怪叫擎起兵器,杀向赵高和十三名哨骑。

赵高和十三名哨骑见此,顿时吓得肝胆俱裂,连忙拨转马头,向令一方向逃窜。

嗯,十四骑对数千上万,这等勇事不是他们能干的

番禺甲士们指挥部族青壮们围追堵截:“不许射箭,剁碎了这些叛军抢夺战马者,赏白米一人重”

他们竟还惦记上了十四骑的战马。

轰隆隆

轰隆隆

轰隆隆

可就在这时,营地的另外三个方向,也传来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而且更加密集,越加的密集

一千五百的越人战士,分成了三部,从另外三个方向,也发起突袭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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