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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武状元

作者:江红辰 | 分类:历史 | 字数:0

第272章 皇后和她的景家少年郎

书名:红楼武状元 作者:江红辰 字数:0 更新时间:01-09 04:36

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一旦很聪明,一般就容易有野心。

青婉也不例外,她也是个有野心的女人。

只是,以前她的皇儿是夏旭,她知道夏旭是个不成器的,而她自己也只是个嫔,没有强大的娘家,虽说那时夏旭跟水家来往密切,但她对水家有所忌讳,不会指望靠水家把夏旭扶持为皇帝。

所以在以前的青婉看来,夏旭以后做皇帝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自己以后做皇太后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

后来她恍然大悟了,原来夏旭是水桢之子,水家早就谋划着要将夏旭扶持为皇帝,用这种方式霸占庆朝。

而现在,她的皇儿不再是不成器的夏旭,而是很成器的贾芸。贾芸已是立下大军功的长安节度使,即将晋封忠武亲王,就连她这位生母都母凭子贵,要加封端妃。这种情况下,她觉得,贾芸以后是有可能做皇帝的,尽管这种可能性目前看来还很小。文網

很小的可能性也是有可能啊

青婉希望自己以后能成为皇太后,更希望自己的亲生皇儿以后能成为皇帝

想到这里,青婉沉思了起来

皇宫的内廷有三大宫,除了乾清宫,还有位于乾清宫后方的交泰殿,以及位于交泰殿后方的坤宁宫。

坤宁宫便是中宫,也就是皇后的住处。

然而,天治帝的皇后却并不住在坤宁宫

明朝时期,坤宁宫确实是皇后的住处,到了庆朝,天治帝登基之前,有三位庆朝的皇后也都住在坤宁宫,康兴帝还是在坤宁宫大婚的。但天治帝登基后,他的皇后就不住坤宁宫了,坤宁宫改为了祭祀的场所。

坤宁宫是一个不吉利的地方,这里死过多位皇后。不过,天治帝的皇后不住坤宁宫,主要原因倒不是避晦气,而是在于,天治帝不再像以前的庆朝皇帝那般住在乾清宫,住去了养心殿,他的皇后便认为,自己也不该住在坤宁宫了,在东西十二宫里选了钟粹宫入主。

钟粹宫是东六宫之一,位于东六宫的最北。

钟粹,即钟萃,寓意为汇集精粹。

钟粹宫始建于明朝永乐年间,最初叫咸阳宫,到了嘉靖年间更名为钟粹宫,隆庆年间这里是太子东宫,前殿改为兴龙殿,后殿改为圣哲殿,到了庆朝又重新改成了钟粹宫。

钟粹宫位于一个二进院里,前院正殿便是钟粹宫,面阔五间,黄琉璃瓦歇山式顶,前出廊。

此时一个女人正坐在钟粹宫中的书桉边,这女人可实在是不年轻了,今年已经四十四岁。哪怕她是庆朝当今母仪天下的存在,容貌和身材都很好的保养了,但限于这个时代的保养水平,四十四岁的她还是难免呈现出了些许老态。

不过,由于她确实很好的保养了,加上年轻时是个虽比不过青婉、秦可卿、李飞雪却不输于薛宝钗的美人,如今她即便呈现出了些许老态,却是可以用风韵犹存的中年美人来描述她。

她姓殷,是天治帝的皇后,所以便称作殷皇后。

殷皇后喜欢看书,喜欢诗词,这点倒是类似于薛宝钗、林黛玉等金钗。此刻她坐在书桉边翻看着一本唐朝诗仙李白的诗集,她喜欢李白的诗,很多年前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就喜欢了。原因在于,那时有一个她很喜欢的少年郎很喜欢李白的诗,经常跟她聊到李白的诗,这个少年郎可不是天治帝。

这时她翻看到了一首诗,这首诗的题目叫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首诗有些长,一共有十二句,内容是在抒发对侠客的倾慕,表达作者的豪情壮志,要做一个千古流芳的侠客,而不是一个白首着书、老死窗下的儒生。

很多年了,每当她看起李白的诗,就会情不自禁想起曾几何时那个她很喜欢的少年郎,每当她看到侠客行这首诗,更会想起那个少年郎。至今她都清楚记得,侠客行是那个少年郎最喜欢的一首诗,曾几何时多次跟她聊到了这首诗。

事实上,哪怕她跟他相处的那大半年期间,他只是个少年郎,比当时的她都要小了三岁,但他这个少年郎就已经颇有侠客一般的风采,身材比一般的同龄少年要高大不少也要强壮不少,长得又很英俊,武艺又不凡,可谓是一个英武的少年郎,加上性格豪迈重情重义,可以形容为一个少侠。

因为如此,她迅速陷入了对他的爱慕之中,对他很喜欢。与此同时,他也喜欢上了她,同样很喜欢。于是,两人悄悄恋爱了,这是一场除了他和她两个人没有第三个人知道的恋爱。这场恋爱虽热情却也纯情,毕竟当时两人的年龄都不大,而且两人都是出自官宦豪门,她还是在意礼数的,他虽对礼数有些不屑,却也不想过于冒犯了她。

当时她本以为,这个比他小三岁的英武少年郎,这个非比寻常的少侠,应该就会是她未来的夫婿了。

只是她没有想到,后来她竟会突然被当时在位的康兴帝指定为四皇子的王妃,也不会想到,再后来她竟会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

似水流年,如今她已经很多年没见过当初的那个英武少年郎了。

事实上,自从当年她嫁成了王妃,就知道自己不该惦记着那个英武少年郎,甚至不该去回忆他,更不该回忆自己跟他的那场热情又纯情的短暂的恋情,而当她做上了皇后,知道自己更不该如此了。

然而这么多年来,她始终还是忘不掉那个英武少年郎,有时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他。

今晚便是如此,正是因为她突然想起了他,所以才会情不自禁翻看起了他很喜欢的李白的诗,尤其是侠客行这首他最喜欢的诗,而翻看的过程中,她便更想他了。

她不觉得自己到现在还喜欢着他,觉得自己之所以如此,只是出于一种怀念,怀念曾经少女时期经历过的那段美好,怀念那个为她创造出这段美好的英武少年郎,仅此而已。

人是一种追求精神生活的动物,怀念则是人类追求精神生活的一种方式。

哪怕她是母仪天下的皇后,有时也需要通过怀念这种方式,满足自己的精神生活。

眼下,殷皇后反复将侠客行这首歌看了三遍,三遍看完,她便合上了手中这本李白的诗集,今晚不想继续看了。

随即,她伸出了右手食指,在诗集的封面上写下了三个字。第一个字是“景”,第二个字是“占”,第三个字是“耀”,这三个字合在一起,便是很多年前那个英武少年郎的名字。这么多年来,他都没有改名字,所以很多年后的现在,他依然叫着这个名字。

殷皇后只是用手指写下这个名字的,自然不会在诗集封面上留下字迹。她是谨慎的,若是她用笔写下这个名字,留下了字迹,若是被天治帝发现,或被其他人发现告诉了天治帝,那可就惹来大麻烦了,不仅会给自己惹来大麻烦,也会给当年的那个英武少年郎造成大麻烦。

就在这时,有宫女匆匆走了过来,对着坐在书桉边的她恭声道:“皇后娘娘,皇上要来了”

殷皇后点了点头,当即将李白的诗集收了起来,起身带着一群宫女走到了钟粹宫外的廊檐下,迎接她的夫君天治帝的到来。

没过多久,天治帝便来了,带着殷皇后一起走进了钟粹宫,两人一起坐下后先聊了一会儿平日常聊的话题,比如殷皇后对天治帝身体的关心,比如天治帝询问殷皇后今日跟皇太后相处时的情况。

这时殷皇后问道:“皇上方才从哪儿过来的”

天治帝坦然道:“朕方才去了一趟储秀宫。”

殷皇后心里泛起了漪澜。

作为皇后,她自然对后宫里的事情了如指掌,包括了青婉和贾芸的相关事情,她也知道贾芸平叛江南立下大军功和天治帝要晋封贾芸为忠武亲王的事情。她甚至推测到了,青婉这次应该会得到些好处了,因为母凭子贵。饶是如此,眼下当她听说天治帝刚从储秀宫过来,心里还是情不自禁泛起了漪澜。

殷皇后却面不改色,只是嫣然一笑,也不询问。

天治帝倒是问了:“你不好奇朕为何突然去储秀宫了”

殷皇后柔声笑道:“无论皇上为何去储秀宫,都不是臣妾可以随便问的,臣妾跟了皇上这么多年,这点礼数还是知道的。”

天治帝满意一笑,他认为自己后宫里的妃嫔,真正聪明的凤毛麟角,青婉是其中一个,而殷皇后也是其中一个。

天治帝道:“此事即便你不问,朕也要跟你说的。由于端嫔所生的六皇儿,此次平叛江南立下大功,朕要加封他为忠武亲王。儿子都是亲王了,端嫔这个做娘的自然不便只是嫔了,故朕要加封她为端妃。另外,朕也允许她参与六皇儿的大婚,允许六皇儿以后可以来储秀宫探望她。不过,她还是依然禁足在储秀宫。”

天治帝虽是个很理性少感性的心狠手辣的皇帝,但殷皇后毕竟是母仪天下的皇后,夫妻俩的感情也很好。所以,像这种后宫里的事情,天治帝会特意跟殷皇后打声招呼。也只是打声招呼罢了,天治帝可不会事先来问殷皇后同不同意。

殷皇后心里泛起了更大的漪澜,不过依然面不改色地柔声笑道:“此事皇上做主便是了,何必跟臣妾说既然皇上跟臣妾说了,那臣妾就说两句。在臣妾看来,皇上此事做得甚是妥当。确实,六皇子此次立下如此大功,封了亲王,端嫔若不封妃便不合适了,皇上还允许他以后可以来储秀宫探望端嫔,足以说明皇上不仅是个好皇上也是个好父皇。”

天治帝再次满意一笑:“朕的皇后果然是个深明大义的。”

殷皇后随即柔声问道:“皇上今夜宿在哪里”

天治帝道:“就宿在皇后这儿。”

殷皇后开心一笑,只是心里已经对青婉、贾芸这对母女产生了警惕

神京城的南城,景氏武学的探花院中,眼下景占耀正坐在房顶上,一边喝着一坛美酒,一边对着夜空下笼罩着月光的人间景色,情不自禁轻声念着一首词:

“恨人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是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景,只影为谁去”

这首词叫摸鱼儿恨人间情是何物,作者是元好问。

每念一句,景占耀就喝一口酒,所以他念得很慢,待到这首词被他念完,他手中的一坛美酒就都喝完了。

他不知道,就在今夜,他思恋了很多年的那个女人,在皇宫深处想起了他,还特意翻看了当年他很喜欢的李白的诗以及他最喜欢的侠客行。

是的,侠客行是他当年最喜欢的诗,哪怕现在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依然是他最喜欢的诗。

而她不知道的是,如今已经年过四十人到中年的他,还深深陷入了摸鱼儿恨人间情是何物这首词的魅力之中。

他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她已经不像很多年前那般喜欢他了,对他持有的只剩下了一种怀念。

而她不知道的是,他依然还像很多年前那般喜欢着她,尽管这么多年期间他甚至不能跟她见一面。

年过四十人到中年的他,自然是娶过妻子的,毕竟他是官宦豪门的嫡系子弟,父亲曾做过封疆大吏,若不娶妻可不像话。

然而,当初那门亲事并非他所情愿,妻子娶回家不到十年就病逝了,后来他也一直没再续弦。他心里最喜欢也最在意的女人,并非自己的那个妻子,一直都是她当今母仪天下的殷皇后。

也正是因为殷皇后,因为他和她的故事,他才会深深陷入了摸鱼儿恨人间情是何物这首词的魅力之中。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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