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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农场下凡尘

作者:夜天下 | 分类:玄幻 | 字数:0

039此一时彼一时

书名:带着农场下凡尘 作者:夜天下 字数:0 更新时间:01-08 17:59

仔细想想,古代的河流、沟渠里的小鱼、小虾可不少。

只要是水田灌水,必然会有鱼和虾进入稻田里,所以古人对稻田鱼并不陌生。

宋代稻花鱼已经是佳肴,不少诗词里都提过。

曹魏时期好像川蜀之地就有过这种鱼和稻混养的先例,之后云贵、闽广之地也多有记载。

京畿周边从元代郭守敬开凿通惠河之后,京城附近慢慢出现大量的稻田。

有歌谣云:京西稻米香,炊味天知晌,平餐勿需菜,可口又清香。

这还是通州,清代明确记载着京城昆明湖周围就有一千多顷,也就是超过10万亩稻田。

稻花鱼就有了足够的先天条件。

试着问了问贾琏和贾珍,京城附近果然有大量稻田,不说万顷,几千倾也就是几十万亩还是有的。

如此一来还真有一点可行性,但想大规模推广,却根本不可能。

可这其实是好事。

上等、中等的好田基本上都在权贵和乡绅手里,这些人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用几亩地实验的话,失败了影响也不大。

也避免了穷苦人家大量破产。

10个、100个愿意试试的乡绅中,只要成功一半,那就是功德无限。

而且人家成功了,你却没成功。

以古代的舆论和士林风气,绝不会去骂自己这个发明者,而是嘲笑那些失败者太蠢。

石仲魁立马决定还是自己花钱买点田地,做实验,一旦真的成功了,对科举之路和今后做官绝对有益。

第二,古代因为田地的肥力不够,插秧可不会像现代那么密集。

这就给稻田养鱼提供了条件,养鱼也能肥田,减少害虫。

加上小农经济人力不值钱,在现代精心照料成本太高的缺点,在古代根本不是问题。

还不用担心农药对鱼不利。

但麻烦的是农户根本没养鱼的经验,不过想起于洪高用大缸养红鲤鱼的事,就说明大兴周围就有专门从事这方面生意的农户。

而且即便每亩仅仅产2、30斤巴掌大的小鱼,对乡绅来说也是额外的收入。

做成鱼干一年都不用愁鱼肉吃,甚至有些地主自己一年都难得吃几次肉。

要是亩产粮食增加了一两成,石仲魁这个名字百分百会被士林和乡绅牢记和感激。

古代与民共治天下中的民说的就是乡绅,而不是老百姓。

得到这些人的支持和拥戴,无论做官还是做事,都会容易很多。

这么一想,好像真有必要买上十亩、二十亩的水田试一试,就算错了问题也不大。

想到这,石仲魁不由想到缮国公府在大兴的田庄。

趁着本来就要修补沟渠的机会,趁机把沟渠弯道附近的地改造出来。

等自己真试出来了,缮国公家肯定会跟进,隔壁的杨家也会为了利益而求上门。

给杨家一个面子,等于获得一个四品提刑按察副和七品的六部给事中的好感。

又帮于洪高提升政绩,到那时于洪高或许就不愿意离开大兴县了。

等缮国公和杨家也成功了,大兴其他乡绅、勋贵、大地主们肯定会有人跟风。

于洪高就能凭借这份功劳,连升3级可能难,但从六品升到从五品应该不难。

听完石仲魁居然异想天开的在稻田里养鱼,贾琏、贾珍顿时觉得他疯了。

但贾宝玉却沉思片刻道,“古籍中确有此事,可都是南方多雨水、气候温暖之地才有。”

石仲魁微微一笑,“别忘了通惠河和作为蓄水之地的昆明湖,从前朝开始就已经大面积种植水稻了。

叫来庄头一问,稻田里肯定有零星的鱼类,小弟有个很简单的办法,既能养鱼又能增加稻子的产量。

若是珍大哥、琏二哥和宝兄弟不信的话,等小弟在城外买一块地试一试,左右也不过是几个月时间而已。

等小弟功成之时,三位就明白,今日之言是否在信口开河。”

贾琏和贾珍不免犹豫起来。

石仲魁说的如此信誓旦旦,加上三人已经相信了他的人品,贾琏和贾珍不由想着只要不是一次性把农庄全改了,风险就极小。

而且十亩地一季的收入,甚至不够聚德楼摆一桌酒席的钱。

万一事成了,自己也可以在夏守忠,甚至圣上面前露露脸。

不成了话,自己也有苦劳,“贤弟见外了,但有差遣,只管来找为兄。”

这下反倒让石仲魁犹豫起来,想了想后,与其欠贾家的人情,还真不如自己买一块地,什么都是自己做主,也免得被人牵制。

等成功了,就是他们求自己。

可惜他还是小看了于洪高的雷厉风行。

“既如此,那小弟明日回大兴做准备,到时候琏二哥派人寻小弟。”

贾琏和贾珍一听,就知道石仲魁是打定主意自己买地试试了。

这样也挺好,至少石仲魁就不会拿自己的田地开玩笑。

最重要的事情谈完,贾琏和贾珍、贾宝玉对视一眼。

见贾珍和贾宝玉都点头,表示相信了石仲魁的人品,贾琏这才笑着说道,“贤弟家中,怎得连个丫鬟都没有”

石仲魁一愣,皱眉想了几秒,忽然明白过来。

贾琏如此问,可以说是极没礼貌的,顺势脸色一沉,问道,“二哥有话直说。”

贾琏三人听出了石仲魁语气里的不满。

贾琏忙站起身行礼道,“贤弟恕罪则个,非是为兄故意探听贤弟的家事,实则是有位长辈拜托为兄,私下里询问贤弟是否有意中人,或是婚配。”

石仲魁虽然猜到了,但贾琏真说出来后,他又犹豫了起来。

在他看来,铁定不会是林黛玉、薛宝钗,三春也应该只有迎春年龄合适。

否则,贾家真把家生的丫鬟许配给自己,那就不是接亲,而是结仇了。

但他又担心贾家真的如此无脑,以为随便一个漂亮的家生奴,就能配得上自己。

“小弟自从父母早逝之后,一心只为振兴家业而闭门苦读,所以并未有婚配,更无意中人。”

贾琏和贾珍顿时脸色大喜。

贾宝玉听他是为了振兴家业而读书,心里就不喜,嘴上没忍住的劝解道,“伯谦兄,功名虽好却只能一时,何不纵情山水,求个逍遥自在。”

贾琏、贾珍脸色顿时大变。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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