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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堂归燕

作者:风光霁月 | 分类:玄幻 | 字数:0

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大善人(二)

书名:锦堂归燕 作者:风光霁月 字数:0 更新时间:01-08 18:45

王大善人显然松了一口气,笑着道:“那就好。你们快些去歇着吧。”

“是。”仆从恭敬应声退下。

王大善人便与秦宜宁道:“时辰不早了,不如王妃也去稍作整顿休息”

秦宜宁摇摇头,“多谢好意,不过我还不累。”

虽然她衣裙之上沾染血污,长发也散乱了,可这些在她看来都不算要紧事,她不放心将青年单独放在王大善人跟前。

王大善人似也看出秦宜宁的顾虑,苦笑了一下,便不再劝说。

明亮的绢灯勾勒出昏迷的青年清瘦苍白的轮廓,王大善人垂眸望着,许久自顾自的开了口。

“从前有一个人,生于乡野,父亲是个落魄的书生,母亲早逝。他自幼家贫,七八岁上生父也故去了,他便做了个小商铺的伙计。”

秦宜宁看向王大善人,并未打断他的话,听着他略显低哑的声音。

“他是个聪明孩子,因自小跟父亲启了蒙,虽算不上有才学,至少识字算账都是不成问题的,因此在商铺很受掌柜的提携。后来因战乱,商铺开不下去,他为了生计,便做了个行商,走南闯北,见过不少的世面,历过许多的艰险,因着眼界越来越宽,脑子也灵活,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

“只不过世道乱,他又是个行商,也并未娶亲。

“那年他已二十七了。走到了一个富裕的县城,行商时便认识了一位年轻小姐。他生的还算俊俏,小姐主动与他接触了几次,后来就有媒人来说了亲。

“不过,那家小姐是当地大户的嫡出小姐,他父亲原本看不上那行商,后来几经波折,就提出让行商入赘他们家。

“行商漂泊惯了,家乡没有亲人,又是真心爱慕小姐,便答应了入赘。做了那大户人家的赘婿,得到岳丈老泰山的扶持,生意上简直是如虎添翼,自立门户,创下了一番大事业,不过几年的时间,赚得的收入就比他岳丈老泰山家里的家底儿还要厚。”

王大善人抬起头看着帐子上的翠竹绣纹,继续道:“原本他与那小姐还是很恩爱的。只是再深刻的感情,也禁不住时间磋磨,他能渐渐感觉道那小姐对他已开始敷衍。

“有一年他出了一趟远门,回到县城时,捡到了一个昏迷的年轻人,那年轻人穿着交领的长袍,脚上赤足踩着草鞋,打扮的不像鞑靼人,也不像是百越之类的番邦,身上还带着一股浓重的海腥味儿,一看就知道不是汉人。

“这商人动了恻隐之心,将青年救起,给他请了大夫治病,养活了他几日。青年痊愈后,就给这商人行了跪拜之礼,时常像侍卫一般跟着商人。当时商人便想,或许这个青年是想做护卫来保护他,以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秦宜宁此时已经睁圆了眼,看向了床榻上昏迷的青年。

王大善人还在继续说着:“商人原本想着,那青年是个老实人,又有武艺在身上,他时常做生意,身边有个武艺高强之人保护也是极好的事,反正他也不会亏待青年,就默许了他的做法。

“谁知才过了一天,商人的家里就出了一件大事。”

王大善人猛然回头看向秦宜宁,眼神漆黑,声音颤抖,“那天晚上,商人竟发现他的妻子与人通奸他这些年对待妻子一直一心一意,即便她妻子对他冷淡了,他也从未多想过。乍然发现她与奸夫滚作一团,当即气血上涌,抓了那奸夫就要拼命。

“只不过,商人气头上,忘记自己算不得什么高手,不过会点三脚猫的功夫,两三下他就被她妻子和奸夫合伙绑了起来。

“从她妻子与那奸夫的对话中,他才明白,原来他妻子早就与那奸夫有染,而他那本地大族的岳丈老泰山也知道这件事,甚至纵容女儿这般行事,还想要谋夺他的家财”

“他手中的财富已经太多了。他的岳丈是个贪婪之人,就与他妻子定下了这个计策,想借此机会将人杀了,名正言顺的得到他的财产。

“当时那商人简直万念俱灰。可就在他妻子与奸夫要杀了他时,他救起的那个青年忽然出现了

“他的刀法极快。商人还来不及阻止,正要杀他的奸夫就被那青年给杀了,商人当时快被吓傻了,被解开绳索后好半晌才反应过来,还不等他想到解决和应对的办法,他岳丈就像是早有计划一般带着一大群人赶来,将他们家大宅都给包围了起来。

“商人的岳丈发现他女儿的尸首,厉声质问,同行而来的族老和侍卫也都气势汹汹。商人当时又是震惊又是愤怒,还有一种浓浓的不甘。若让他岳父得逞,他丧命不打紧,丢了家产也不打紧,可是他真的是咽不下这口气。

“所以,商人当时急中生智,将他妻子的死直接推给了他捡回来的那青年。说他善心捡来个人,没想到他会行凶。

“他岳父兴许是不想让女儿与人私通的事也被吵嚷开,左右女儿已经死了,还需要从长计议,就也没有立即追查,表面相信了商人的话。

“商人的岳丈要送青年去官府。那商人虽然因为要复仇而牺牲了青年,可到底心里是不安的。尤其是当他岳丈命人要抓那青年时,青年不可置信的看向商人时候的眼睛

“商人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眼神,那种被背叛后的心如死灰的眼神。青年是个那般武艺高强的人,却一下子死了心似的,没有反抗,任由人抓了他。

“商人不想让青年去死,说服了他的岳丈不去报告官府,说留着这人岂不是更好,死了反而是一种解脱。他的岳丈失去女儿,自然也想找个发泄的出口,就答应了这要求。

“商人的岳丈接下来,一面一点点吞并商人的财产,一面命人去折磨在街上流浪的青年。他告诉所有人,青年是个忘恩负义的狼崽子,是不配吃人饭的人,他猪狗不如。

“可只有商人自己知道,青年是个知恩图报的忠诚之人,他虽然又聋又哑,可他什么都懂得,他受商人救命之恩,便认商人为主做为报答,他救了商人的命,替商人杀了要杀他的人,他却反咬了青年一口。青年被他信任的主人背叛了,才会那般失落

“看重道义与恩义的人,将这些当做信念与信仰,被背叛后心灰意冷,任由人欺负,还被打断了手臂与腿。”

王大善人微笑看着秦宜宁,声音平静的道:“四年多了,商人的财产被吞并的差不多了,他势单力孤,斗不过宗族大势力,根本无力反抗。他失去了妻子,没有了家庭,都是因他岳父的贪欲而起,他也是被无辜背叛的人

“而他所经历的这些事,难道身边的人都不知道吗那些眼看着他的产业一样样易主的人,难道真的什么没有察觉

“那些人只不过是从他岳丈那里或多或少得到了好处,都不愿意多理会罢了。

“商人对得起所有人,这一生做过所有事,都是坦坦荡荡的,唯一对不起的就是为了他被虐待了四年的青年。”

王大善人看向床铺上昏迷之人,声音越发轻了:“所以,才刚草民才说,王妃是个好主子。他如过早些遇到你就好了。”

秦宜宁抿着唇一言不发。

屋内安静的能听得见呼吸之声。

沉默良久,王大善人忽然站起身,负手转向秦宜宁,笑着道:“看在那个忠诚之人的份儿上,草民再告诉王妃一件事。”

“什么事”秦宜宁的声音有些沙哑。

王大善人道:“民夫未至辉川县之事,你道起因在何处其实这件事,是我的主意。”

“什么”秦宜宁猛然站起身,声音忍不住拔高。

“您别惊讶,此事真的是我的主意。程知县虽与陆门世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可或许您不知道,程知县还是个一心为国为民的烂好人。”

秦宜宁瞠目,缓缓站起身。

王大善人道:“程知县观邸报,知道今年必有大涝,而大涝之后便是大旱,不出一年,南方必定出现饥情大周建朝之初,国库空虚,内帑银子也有限。天子不考虑如何赈灾的问题,却大兴土木要修皇陵。有限的银子不用来救人,却用来做这等事,程知县愁的头发都白了一半。”

王大善人的唇角挂起个微笑的弧度,仔细看,却是又几分嘲弄。

“我与程知县相识不久,却荣幸的被程知县视为知己,一次吃酒时说了这件事,程知县担心饥情到来朝廷无力赈灾,只怕刚刚稳定下来的国朝又不稳了,到时苦的还是百姓。

“看得出,程知县是宁可牺牲小我也要拯救百姓的人,我自然佩服的很,便给他出了个主意:拖慢皇陵的修建进程。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换掉一个皇陵官儿。只要皇陵官出了问题,朝廷必定要换个督办来,届时没有一年半载事情不能成。而一年半载之后,南方灾情已发,圣上的银子自然不用在百姓身上也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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