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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娇女有空间

作者:伍陆柒 | 分类:女生 | 字数:0

第469章 雄鹰长大后都会离巢

书名:七零娇女有空间 作者:伍陆柒 字数:0 更新时间:01-09 01:17

她的玥玥早就去世了。

而且已经死了很多年

尽管他们早有猜测,可在猜测没有被证实之前,他们还能哄自己想多了,她家玥玥只是太忙,才忘记了回家探望父母。

现在,他们的梦碎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唯有经历过的人才懂

好在她家玥玥还留下了一条根,那个长得高大魁梧的孩子,着实令二老喜出望外。

说不出是高兴,还是悲伤。

上山时,刘一斗一直都防备着她。下山时,刘一斗出奇地沉默。

直到下了山,走上了马路,他才开口:“我也没想到,跟着你上了一趟山,就把我家傻大个给弄丢了。你就不好奇,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好奇自然是好奇的,不过您要是不愿意说,我也不强求。”

“其实,说起来也简单。我的小玥儿,其实另有其人。只不过,等我回到老家时,她早就嫁了人,甚至还孩子都有三个了。

我很伤心,一度沉迷于喝酒沉醉无法自拔。

后来,碰巧救下了韩玥玥,她还怀着身孕。我恨女人,尤其是还都叫玥玥的女人。所以那段时间,她虽然住在我家,我却从未给过她好脸色。

后来,她难产,我找了接生婆,还是没能救下她。临死前,她放心不下孩子,把他托付给我。还说,以后他就是我的儿子了”

刘一斗说起这些,脸上无悲无喜:“她一死,我埋葬了她后,就把孩子当成自己亲生的养大。因为她临死前,我叫了玥玥的名字,所以接生婆到处宣扬时,也把她的名字传了出去。

我的老友都知道我有个等待多年的女人叫玥儿,便把此玥玥当作彼玥儿。这误会就一直持续到现在。

老实说,如果不是傻大个回来和我说起韩玥玥的名字,估计这辈子,我也不会把傻大个不是我儿子的事,说出去”

“不”

花朝摇摇头:“生恩大,养恩重如山。刘大哥韩大哥但凡有心,也绝不会忘了您。您等着吧,他会回来孝顺您的”

“无所谓了”

刘一斗闭上眼,摇摇头再不肯多言。

很快,就被人抬着离开了。

不管后续刘、韩大哥还会不会下山孝顺刘一斗,都和花朝没什么关系了。

为了感谢她帮忙找到孩子,韩婆婆特意给了花朝一条腊羊腿。花朝看了看天色,提着羊腿急匆匆往家赶。

花开城不在家。

花朝开了门,去了灶屋处理腊羊腿。

等花开城回来时,已经满院子飘起了肉香。

“朝朝,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叫爸一声,我也好早点收工回来。”

他一边洗手一边笑:“其实你要是再不回来,我都准备进城找你了。明儿就是你的生日,我可得好好给你庆生唔,做什么好吃的了,这么香”

别说,爸要是不说,她都忘记了明天是自己的生日。

“是腊羊腿,山上的韩婆婆给我的爸,您去换身衣服,马上就可以吃了。”

“韩婆婆你上山了”

“嗯,我帮韩婆婆找到了她女儿,这条腊羊腿,是她给我的谢礼。”说到此事,花朝很高兴。

“真的找到了怎么可能你莫不是蒙爸的吧”

花开城在高兴之余,也不由怀疑起来。那么多人中找出一个人来,无异于大海捞针。还真给闺女找到了,这是什么神仙运气

“才不是哩”

等坐下来吃饭,花朝才说了前因后果。

花开城感慨万千。

不过又说起谭小红在省城的遭遇:“欧阳家倒是同意了你二哥和晓晓的婚事。只一条,他家要求明媒正娶,从省城出嫁。还要求你二哥婚后留在省城生活”

“爸,您不愿意二哥留在省城吗”

看花开城很失落,花朝忍不住问。

“我当然希望,儿女都陪在我身边。可我也知道,雄鹰长大后都会离巢。我据着他,就是妨碍了他成长由他去吧但愿,他以后走的是平坦大道,我就于愿足矣”

“爸”

花朝的眼圈都红了

和上辈子相比,二哥的际遇完全改变了。

“爸,二哥他一定会走得稳,走得长长久久。等以后他出息了,把您也接到省城去生活。咱们一家人都会过上幸福安宁的好日子”

“那就好,哈哈”

花开城哈哈大笑,脸上的难过之色一扫而空:“说到去省城,恐怕你还得走一趟。昨天你妈电话里说,婚礼得在省城举办。我这边走不开,你大哥又在部队,请假也不容易。能去省城的,就只有你一人。看来,也只有辛苦你了。”

“爸,您说啥呢二哥结婚,我高兴都来不及呢别说去一趟省城,他就是让我去一趟首都,我也眼都不带眨的”

花朝故意逗花开城开心。

父母二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时间悄然流逝。

次日,花开城把霍老太和霍思兰也请了过来,亲自下厨,替花朝煮了一碗溏心鸡蛋,“快吃,快吃滚轮滚轮灾,以后啊,我家花朝都顺风顺水的,过好日子啰”

花朝吸了吸鼻子,道了谢,接过溏心鸡蛋,带着喜泪把鸡蛋吞进了肚子里。

因为欧阳家那边看了日子,婚期就定在了一个半月后。

所以,花朝在过完生日后便回了县城。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吕团长又打了电话来。也不知道吕团长从哪里知道的大队的电话,居然为了找她,不惜耗费高昂的电话费,劝说花朝去省城。

如果是之前,花朝肯定一口回绝了。

可这次,花朝软了口,最终还是决定去省城。

反正她都要去,顺便就留在省城工作也不错。至于说高考,反正她也要去一趟省城,该耽误的都耽误了。不该耽误的,怎么都耽误不了。

只要不耽误她考试那天出场,就足够了。

带着这样的心思,花朝回到县城后,首先找到了胖虎,把宅子暂时托给他照顾。

自己则买了次日的火车票,直奔省城。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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