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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空间,和爸妈全家穿七零挣工分

作者:相识于微末 | 分类:女生 | 字数:0

第239章 又有胃口了

书名:带空间,和爸妈全家穿七零挣工分 作者:相识于微末 字数:0 更新时间:01-09 02:19

先将鱼洗好,鱼骨和鱼肉分开,鱼骨剁块,鱼肉片成片。这个非常考验刀工和细心程度。

秦之初刀工一般,但是她这把菜刀是于悠帮她买的,特别锋利。再加上她足够细心。顺着鱼刺的走向,片的很顺利。

鱼骨、鱼片腌上,就将豆芽过一下热水,码在盆子底下。

然后将准备好的酱料放油锅里面炒熟,加热水,接着放入鱼骨,炖熟。依次再放入鱼肉片,炖熟倒入盆子里。

最后一步,也是最提香的。把辣椒段和麻椒洒在盆子里,锅中加油,油热了后浇在辣椒麻椒上。

热腾腾香喷喷的水煮鱼就出锅了。

这个味道,很快传出了厨房霸占了整个院子。

一直盯着秦之初看的孙泽华咽了下口水,他的胃口好像又打开了。

除了这个菜,秦之初又做了两个家常菜搭配。

一个豆角炒肉丝,一个凉拌小白菜。

她们家就自己和燕燕两个人,没个男人,请客的话一般不会准备酒水。秦之初就另外做了一个鸡蛋汤。

至于主食,则是简单的大米饭。

听到秦之初喊燕燕端菜,孙文华嗖一下冲进了厨房。留下孙泽华和燕燕面面相觑。

“燕燕妈妈,我来端。燕燕还是个孩子,哪里有我端的又快又稳。”

秦燕燕

“孙叔叔,孙老师在家也这样活泼吗”

孙泽华真不想承认他是自己弟弟

等到菜都上桌,大家坐好。秦之初这才道:“三菜一汤,比不得饭店,你们别客气,吃的尽兴。”

孙泽华和孙文华这次是拿着东西上门的。除了麦乳精、桃罐头、奶糖等,还带来了一大盒巧克力。

这东西秦之恒给于悠买回来过,她在娘家吃过。只有友谊商店才有。好不好吃另说,这个价钱却是贵的离谱。

所以,她就很不好意思了。只能督促他们多吃点儿。

孙文华十分不客气,筷子朝着水煮鱼就去了。大口满腮,还不忘问道:“这个鱼,还可以这么吃吗这是什么做法也太香了。”

“我们家就只会红烧,至于清蒸,那还不如红烧呢。”

其实她妈红烧的鱼也能一口把人送走,但是他不敢往外说。

秦之初道:“这是水煮鱼,麻辣鲜香。我也是跟别人学的,感觉和红烧鱼各有各的滋味儿。”

边上的孙泽华吃饭就好看多了,他胃口不好,吃饭需要细细嚼碎。不过筷子夹菜的频率却一点也不低。

他不像孙文华,只血拼一道水煮鱼。倒是每道菜都雨露均沾。

孙泽华迅速安抚了一下五脏庙,吃饭的速度这才慢了下来。

要说这三道菜,水煮鱼片有些新鲜,抓住了他的胃他承认。

可炒豆角和凉拌小白菜没啥特别的啊为啥他也能吃进去

他看了眼弟弟和秦燕燕,两个人筷子正在交锋,看谁能抢最多的鱼片。

又看了眼在一边优雅吃饭的秦之初。

想不通。

孙泽华突然道:“燕燕妈妈,一会儿能麻烦你炒个菜让我带走吗”

桌上人都诧异的看了一眼孙泽华。午饭都没吃饱呢,就想晚饭,这位是真行。

孙文华不吭声,虽然他哥提了个过分的要求。但这事儿他受益,他打算一起吃。

秦之初尴尬道:“家里只有土豆了,我给你凉拌个土豆丝带走吧”

孙泽华也觉出不对头来,他只是想看看,自己是不是爱吃秦之初的手艺。并没有别的意思。

找补道:“实在是不好意思,我晚上外出怕吃不上晚饭。就想带点。为了表示感谢,这样吧,我再送燕燕一个礼物怎么样”

秦之初赶紧摆摆手:“可千万别了。上次的手表我们正要给你还回去呢。”

“她一个小孩子,可戴不了这么贵的手表。”

这事儿孙泽华早有准备:“行吧,我给燕燕另外挑了一个适合她的。这个就是普通价格,总能收了吧。”

秦之初这孙泽华怕不是有手表情节吧,非送不可么。

“至于我说的另外的礼物,我最近去南方出差,看到新鲜东西给她带回来。价格不会很高,这个你放心。”

秦之初她放心个啥第一次遇到拼命给她闺女送礼物的。

视线再转向自己的闺女。

燕燕嘴里咬着筷子,嘴角翘的高高的。明显是很想要这个惊喜的样子。

秦之初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算了,满足孩子这一次。

看得出来孙泽华是做生意的,她回头让工厂里的裁缝们帮忙给朱泽华做几身行头,算作回礼了。

秦之初笑道:“孩子小,难免喜欢新奇东西,那就太谢谢你了。”

秦之初三两口吃完饭,火速去了厨房,简单做了个土豆丝,让孙泽华带走。

等到孙泽华和孙文华从秦之初家出来。

孙文华说道:“哥,你是回家吧正好有这个土豆丝,晚上咱们能少霍霍一个菜。”

孙泽华回头同情的看了眼弟弟,其实最近几年他回家吃饭的次数少,大部分时候,只有他弟弟在持续的吃着他妈做的菜。

“文华,其实男人学做饭,也是可以的。你看那些大厨,十有八九都是男的。”

孙文华疑惑道:“啥意思”

孙泽华:“我的意思是,想吃自己做。要么去做梦,梦里啥都有我走了,不回去吃饭了。”

说完话,领着秦之初给他的铝制饭盒,大跨步上了车,绝尘而去。

孙文华

另一边,万菁菁搬回了四合院。

万父万母也知道了彭家的情况。

万母说道:“你真决定离婚”

万菁菁点点头:“我和彭博最近这些年,貌合神离。其实在我心里,离不离早就没差别了。”

万母道:“这事儿是不是再考虑考虑离婚可不是小事儿。”

万父拦了万母,叹了口气道:“要是前两年,咱俩还能拦拦孩子。可现在,月月就摆在眼前,俺家人眼盲心瞎看不见。彭博对菁菁和月月太不用心了。”

又和万菁菁说道:“离婚也好,不离婚也好,你就做你想做的。爸妈支持你。”

“遇到事情也别怕。要是他家敢耍什么,你爸我也不是吃素的。到时候不用你出面,我就闹得他家下不来台。”

他闺女这些年不容易啊,他做人爸爸的心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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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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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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