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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作者:胖哥老李 | 分类:悬疑 | 字数:0

第四百六十三章 联合大酋长

书名: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作者:胖哥老李 字数:0 更新时间:01-09 06:12

小蛮致开幕词结束,土人们开始狂欢。

架起烧烤架,烤骆驼、烤袋鼠,喝浑浊的果酒,然后醉醺醺的土人围着火堆,拉着手跳舞。

入境随俗,兰迪也拿出了大批的美酒。

他的圣级储物空间里,藏着无数的好酒,从石兰溪小烧到伏特加,从剑丘的黄酒到新法兰克的葡萄酒一应俱全。

兰迪酒量不错,不过自己平时并不怎么喝,都是见了朋友才喝,如今算便宜了这帮酋长。

土人酋长们哪里喝过这么好喝的酒,一个个很快喝得东倒西歪。

可可虽然赞成土人们自由自在的生活态度,对他们的生活品质并不欣赏。

吃了口袋鼠肉,立刻吐了出来,还是兰迪的烤黄羊好吃。

土人们乐观的生活态度影响了兰迪和可可。

听土人们打起鼓点,吹起奇怪的音乐,可可拿出银壶,闷了口百花蜜酿,忽然站起来,脚尖点地,跳起了龟兹乐舞。

兰迪从来没见过可可跳舞,一下子被惊艳了。

自己这个谈了三年半的女朋友额,虽然半年才在一起呆六周,开始还分别了两年,中间断了一次,毕竟认识三年半了不是

这个女朋友舞技如此精湛,居然没给兰迪这个男朋友跳过,兰迪感到十分失败。

跳了两下,可可忽然换装,变成了一身白纱。

在土人眼里,可可是瞬间变装,神奇得不得了。

兰迪则对此非常熟悉了。他见过小蛮变身后恢复正常时候的换装,就是靠储物装置加手速而已,如今可可也会了这招。

嘿嘿嘿,兰迪虽然是高级剑师,当过半小时巫妖王,眼光可是半神级的。

可可的大师级手速在他眼里慢得要死。

兰迪表示,半神级的眼光,让自己大饱眼福。

嗯嗯,兰迪的得意其实毫无道理,摸也摸了,亲也亲了,可可并不在乎被兰迪看光的。

穿上白纱,可可跳起了胡旋。

可可的母亲喀丽丝可是正宗的龟兹乐舞传人,当年龟兹王族白斯文的夫人亲自培养出来的宫廷舞娘。

可可遗传了母亲的本事,在大唐位面正经学过龟兹乐舞。

不过平时可可在学校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光明神界都没有展示过舞技。

在同学比如小林子眼中,则是酒鬼加女魔王的人设。

如今在这荒原跳出来,兰迪立马惊为天人,觉得水平甚至超过了洋子。

原来自己的女朋友还有这手绝活没开发出来。

看着可可柔软灵活的身姿,兰迪的男人思路立刻跑偏到了其他地方,脑海中浮现出了许多无法描述的画面。

能歌善舞的土人立刻把可可看成了自己人,一群黑乎乎的土著美女绕着圈子围着可可舞蹈,外面是一圈脸上花里胡哨的土人勇士舞者。

众人一起狂欢到深夜,才倦极而眠。

兰迪准备好了帐篷,不过觉得很尴尬。

可可肯定跟自己是一个帐篷的。这里人生地不熟,又不放心小蛮。

自己在现实中虽然是处男,可是跟小蛮一起当过一个月原始人,晚上宿营难免要挨着睡。

现在怎么办

然而这个问题不用兰迪解决,可可搂着小蛮睡在了一边,兰迪被凉到了另一边。

兰迪临来的时候,觉得南半球现在是冬天,可可和小蛮清凉的服装应该挺冷。

然而这里纬度并不高,气温很奇怪,中午的时候热得穿夏装,晚上冷得得穿棉衣。

可可和小蛮都换上了厚衣服和衣而眠,可可甚至盖上了羽绒服,和两个美女同帐的兰迪根本什么都看不见。

小蛮和可可给自己揽了帮土著争取人权的活儿,兰迪觉得自己亏大了,然而第二天他就不这么想了。

虽然唱歌跳舞的土人们看上去一个个傻乎乎的,他们的酋长可都是人精。

第二天早上,醉醺醺的酋长们就都醒了过来,把小蛮请了过去。

小蛮回来的时候,身后跟了十几个彬彬有礼的土人代表。

小蛮已经被推举为二十万土人的总头领,“古利人联合大酋长”。

土人从二十万人里遴选出两千最为勇猛的战士,作为“大酋长亲卫”,交由大酋长调遣。

当然小蛮其实不需要什么亲卫保护,这两千人将用来护卫兰迪的铁矿。

二十万土著分布在澳洲广袤的内地,基本都在不停地游牧,足迹踏遍了所有的荒原。

土人知道所有有奇怪石头的地方,会把样品都送到兰迪的矿业公司的手里。

兰迪几乎可以找到所有容易开采的矿山,根据和联邦的协议,这都是兰迪的。

土人们会为兰迪的矿工和铁路、港口提供足够的肉食,其中少部分强壮勤劳的,还可以去兰迪的矿山去做工。

现在澳洲有五千万人口,但绝大多数都聚集在沿海的大城市,内地几乎都是土人的天下。

小蛮当了土人的总头领,意味着兰迪可以支配这个辽阔的大岛上百分之九十的国土。

土人愿意为自己的人提供肉食,可是帮兰迪解决了个大问题。

机器设备可以靠船运,武器装备可以靠储物空间运,唯有粮食,要是能在本地解决,那就是大利好。

不论设备还是武器,都是一次性的。

像枪炮什么的,兰迪这样的修行者带着圣级储物装置跑几趟就行了。

可是粮食是要一直需要的,要是靠货船从其他大陆运来,成本高企,也根本不是靠储物装置那点地方能够用的。

土人哪来那么多的肉这就跟这里的环境有关了。

澳洲土人穷,但穷得和大夏人不一样。他们一点也不缺肉,几乎永远不会挨饿。

这里地广人稀,荒原上出产的肉食无比丰富。

殖民者带来了野兔、山羊和骆驼,这三样动物在这里没有天敌,几百年的疯狂繁殖,现在已经成了祸害,根本是打不光的。

土人们只要愿意动动手,肉根本吃不完。

兰迪对土人帮着挖矿持谨慎的悲观态度。

过惯了自由生活的土人根本就受不了矿山的约束,这活儿还得勤劳的大夏人干。

不过二十万有无穷猎物的猎人为自己的矿工提供肉,这是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双赢啊。

即使难吃的袋鼠肉,对来自大夏的过惯了苦日子的矿工来说,那也是肉不是而且听说还可以壮阳。

土人的要求只有两条,一条是让兰迪帮忙,让他们获得“人”的地位。

另一条是请求兰迪派人帮忙采购药品,治疗土人中流传的瘟疫。

土人之所以一直大量减少,被殖民者屠杀的只是少数,大部分都是死于殖民者带来的病毒。

土人连“人”的身份都没有,当然没办法获得文明社会的药品,也没人管他们。

药品采购这对兰迪来说很容易,土人拿肉换,双方得利。

既然预计自己要成为整个大陆所有未知矿山的大老板,这都是土人帮忙才能实现的。

兰迪拍着胸脯表示,为土人争取当人的权力的事情交给他了。

土人们要在乌鲁鲁狂欢满三天,兰迪则带着可可、小蛮,领着十几个土人代表,来到了文明社会。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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