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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作者:胖哥老李 | 分类:悬疑 | 字数:0

第二百八十四章 “那种”文的主角兰迪

书名: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作者:胖哥老李 字数:0 更新时间:01-09 06:12

把兰迪定位成风流龙骑士的报纸,这还算是正式出版的报纸,那些增刊啊、番外啊,就更没法看。

不知道从那里盗了些魔族、精灵、新法兰克、新罗马之类的暴露美女合影,声称是兰迪在庄园里金屋藏娇的对象。

反正老百姓看那些洋婆子长得都差不多一个模样,都是深信不疑。

然后后面的文章根本就是以兰迪为主角的刘备文。

配角包括一百名新法兰克少女,一百名实习女学生,二十名红灯照少女,还有一条龙。

文中充满了各种动作描写和象声词,尺度远超兰陵笑笑生。

这些东西老百姓当然都不当真,只是借着名人出场,大家来场狂欢,把自己代入兰迪,yy下自己不能实现的愿望而已。

“兰大哥,这朝廷也不管管。哼,要是我将来管那些报纸,一定规定有些词是不能写的,像这种胡编乱造的番外,全给他变成星号。”

“这些人只是为了赚钱而已。我就是奇怪,这么厚厚一沓增刊番外,是怎么在一天里写出来的。”

“他们一定是找了枪手工作室,众人一起胡编,就这种乱七八糟的玩意,居然有人买了看。

好在还是有正经人的。

你看申报这篇周老师的文章,盛赞那些远赴阿拉斯加,为大夏开疆拓土,稳固边疆的学生,说这才是大夏的脊梁。

魔市一群小市民,八藩都打到国门口了,还沉醉在歌舞升平里,商女不知亡国恨,整天就知道关心花边新闻。

他发誓要大声呐喊,叫醒这些麻木的人。”

“好啦,你看周老师这个大贤者都说不应该注意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咱们还是干正经事去。

黑儿,你准备准备。我打算去襄平拜访我的老师李景林大师,你给我准备点礼物什么的。”

现在兰迪小队的成员都有了出息,各有各一摊的事,身边就剩下林黑儿一个,被兰迪当成了秘书用,有事自然是秘书干。

林黑儿有了兰迪的口头吩咐,这就算是有了尚方宝剑了。这是什么这就是获得了兰大哥的绝对信任不是

林黑儿精神大振,立刻以兰迪的管家自居,领着小梅出去转悠了一下午。

先是讨了先圣的手令,跟管财务的二斤家老管家分清了兰迪的私人财富和领地的运行资金,装了二十万金币回来,倒到兰迪的储物空间里。

在公爵府的金库里放了五十万金币,剩下两万多金币自己装了,作为兰迪的零用钱。

兰迪这才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七十多万金币可以支配,这阿拉斯加买得值,显然几年就能回本。

以前这些事都是二斤顺手帮忙做的,现在换成了林黑儿。

第二天早上,两人准备出发的时候,兰迪看着一大堆礼物,目瞪口呆。

好吧,几筐三文鱼不值钱,只是给老师尝尝领地的特产。那些上等皮毛,琥珀就值钱了。

阿拉斯加除了毛皮、琥珀这种特产,好像也没别的什么玩意,难道那些木材可以当礼物么

结果兰迪想错了,一块八公斤的狗头金,非常实诚,正是阿拉斯加的代表产品。

然后,还有四条精气神十足的阿拉斯加雪橇犬。

“那个,黑儿啊,这四条狗是不是别带了。”

“这可是训得最好的狗,中级魔兽。不但能拉雪橇,还能当猎犬用。

李景林大师既然是将军,肯定是喜欢打猎的,襄平行省那边冬天长,冰天雪地的,正适合养这东西。

咱们送礼,不是得送人家喜欢的玩意么”

“可是其他东西包括那些鱼,毕竟是刚杀死的食物,都可以装在戒指里。

这狗是活物,这也没地方放啊。”

“大哥你是一直太忙了,总是骑龙在全世界跑,觉得时间紧迫。

现在你看,你也没什么急事,咱们转道大都,坐火车去襄平行省的首府奉天不就得了,也花不了几天时间。”

倒也是啊,看望完老师,兰迪都没什么事了,还想着终于有时间可以磨砺一下自己的剑术了。

自己参与了不少大事,可是才是个高级剑师。等将来去见可可的时候,这也不大好意思。

高级剑师不值钱,总得练到像老师那样的大剑师,才能在武林中算是一号人物。

否则总靠阿花和小梅撑着,自己这个铲屎官未免被宠物看不起。

剑士每进一步,都是很困难的。

自己在西域浴血奋战,还借助了神器头盔的威力,才升级成中级剑师。

中级升高级则纯属偶然,把一个正在成圣的剑士砍头,偷窃了人家的剑术经验,这碰到的概率几乎为零,绝对不可复制。

高级剑师晋级大剑师,即使天赋高,也得十年。

兰迪想着在去接可可前的两年多时间里晋级大剑师,都是仗着手里有头盔神器。

现在自己地盘稳定,手下人才也有了,是得调整心态,放慢脚步,专注地练一段时间剑了。

好吧,那就从现在开始,做个正常人,兰迪立下了个旗,准备慢慢来了。

把礼物都收到空间里,兰迪、林黑儿骑着两匹大宛马,后面跟着四只纯种阿拉斯加犬,往传送阵而去。

两人、两马、四条狗的身影刚刚消失在传送阵里,传送阵一亮,一位白衣女子,牵着匹顿河马,出现在了传送阵,和兰迪擦肩而过。

雾朦纱在伯尔尼漫游了几天,心头空落落地。

兰芳共和国和亲人都没了,小师叔又被那个红衣小贱人抢走了,这世界之大,自己竟然无处可去。

终于想起了自己和兰母说过,即使进不了兰家的门,也要一直跟着兰恩公。

小师叔收了那个贱人又怎么样我啊,偏要也跟在小师叔身边,碍你们的眼。

小师叔是大人物,行走江湖,身边没有几个侍女照顾怎么行披风破了都没人补。

我要像当年喀丽丝六女服侍光明神使一样,成为小师叔的贴身侍卫,不枉小师叔在枪林弹雨中救我一命。

兰迪不知道怎么哄女人,雾朦纱出走冷却了一段时间,自己却想通了。自觉自动地降低了自己的要求,回阿拉斯加找兰迪来了。

“你就是兰迪说过的白衣剑侠雾朦纱吧久仰久仰”

先圣放下手头的文件,端起杯茶,微笑看着贸然闯进公爵府的白衣女人。

“你来得不巧,兰迪同志带着林黑儿去襄平看望老师李景林大师去了,要不要先给你安排住处安顿下来”

“什么小师叔去奉天了就带了小贱林黑儿一个人我不住了,还有点别的事,这就走了,告辞。”

看着慌慌张张跑出去的雾朦纱,回头看看扔在沙发上的一堆报纸,先圣哈哈大笑。

虽然报纸里的故事都是瞎编的,可是兰迪同志的女人缘,确实出奇地好呢。

半天后,兰迪和林黑儿终于在卢沟桥找到了去襄平行省的火车,以贵族的特权,要了个包厢,连着马匹和狗都上了火车。

这是兰迪第二次坐火车。

第一次,是和小队战友一起,偕同苏宁宁,带着一百名新法兰克少女,从维也纳出发,在慕尼黑中转,去的伯尔尼。

坐在车厢里,看着车厢外飞逝而过的渐起的青纱帐,兰迪觉得,大夏和西方的差距似乎不是那么大啊,还是很有机会奋起直追,并超越的。

但愿大夏早日自主,海阳上古遗迹能用起来,自己能做的,就是用好自己的武力。回去可得加紧磨练武艺,迎接大时代的到来了。

至于这次去奉天见老师,又不是打仗,应该平平安安,不会发生什么战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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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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