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王大厨和王婆子,咱们一人六个,给煮好的。”
“给云岚的咸鸭蛋,直接把腌咸鸭蛋的黄泥沾上草木灰,然后你在外面再裹上稻草绳,放在小小的竹编筐里。”
杜云明翻白眼,觉得爹娘瞎费功夫。
“云岚在杜家,那可是知府大人的府邸。想吃什么没有缺咱们家的这几个咸鸭蛋吗”
杜老大从地上捡起鞋底,就朝着儿子扔了出去。
“你也败家玩意,这个家轮到你做主啊老子还活得好好的,你给我闭嘴。”
“再说了,那是你妹妹。就算在知府家里吃好喝好,但咱们也应该尽点心。”
杜大嫂也点头附和,“本来就是,礼轻情意重。东西不值钱,但我和你爹的心意。”
“关键这咸鸭蛋送到府城,咱们耗费的心思和心意。”
“对”杜老大觉得妻子变聪明了,“我去编小筐子,你去裹咸鸭蛋。”
从过年到现在才三个多月,云岚就能捎回来五两银子。
一年半载,捎回来三次,这就有十五两银子;四次,就二十两银子。
天哪
二十两银子就能买三亩好田,四亩中等的田,六亩下等的田。
几年下来,他就能有二三十亩地,那可是整个杜家村头一份儿。
杜老大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庆幸当初的英明决定。
第二天,杜老大就带着煮好的十二个咸鸭蛋,给王大厨和王婆子各六个。
剩下的十二个生的,外面裹了黄泥和草木灰,再加上一层稻草圈,放在篮子里。
看着层层包裹的咸鸭蛋,王婆子对儿子说:“这家人也算是有心了。”
王大厨犹豫片刻,不以为然。
“云岚姑娘一年给家里那么多银子,做父母的给点东西,也不算什么。”
王婆子一愣,问:“为什么这么说”
王大厨想了想,“娘,其实我看杜老大不像是有病,家里的日子也不错。”
“如果想给女儿赎身,这些年赚的银子,足够给云岚姑娘赎身了。”
“可杜老大一家看到银子的时候,两眼冒光,也不想想女儿为奴为婢的苦。”
“我觉得他们给这些,也只是为了从云岚姑娘身上得到更多的银子。”
王婆子微微皱眉,“这事情,只是你的猜测,并不定作数,你可不要在云岚姑娘面前瞎说。”
“毕竟她心心念念心里都是家里的亲人,咱们明明是好意,但云岚姑娘未必相信。”jujiáy
王大厨想了想,点了点头,“娘,我不乱说。不过,我觉得你和爹在县城当差,以后还得给云岚姑娘捎信。”
“你们多费点心,去查查。万一这杜家人只是想从女儿身上吸血,不是想真的给女儿赎身,咱们也好劝劝云岚姑娘。”
王婆子点头,也很喜欢杜云岚这个本分聪明的小姑娘。
“行,我心中有数。你和你媳妇到了府城那边,好好做事。两个孩子也看好了,别惹乱子。”
“与人为善,不争高低,也别捧高踩低。毕竟这世道,谁也不知道谁能出头”
带着母亲的殷殷嘱托,王大厨夫妻带着两个半大小子的儿子,跟着李管事一起回到云阳府。
安置好之后,王嫂子就挎着篮子,里面装着刚刚煮好的十二个咸鸭蛋,过来二小姐的院子里。
现在杜云岚除了跟着杜薇一起去上学,回来做作业,其他事情不用做。
回到家之后,先吃饭。
杜云岚在自己的小房间里,面前两菜一汤,正吃得津津有味。
本来以为这是一份苦差事,没想到挺自在的,能学到很多东西。
她的字已经写得比二小姐好,但为了给二小姐完成课业,只能故意写得难看。
因此,她要时时刻刻记得写得难看,也挺难为人。
不过,她牢牢记住王婆子曾经跟她说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就算她学得好,她也从来不敢在二小姐面前多嘴,假装自己就是个会写课业的工具人。
即使记得笔记比二小姐全面,但也假装一知半解。
王嫂子进来,就看到杜云岚正在吃饭,“哎呦,云岚姑娘,已经用饭了啊”
杜云岚抬头,看到了王嫂子,眼露微笑,“可把嫂子盼来了。”
王嫂子笑笑,“你不是盼着我,而是想着家里吧”
杜云岚面露急切,“还是嫂子懂我,我爹娘有没有给我捎话”
王嫂子点头,“不仅捎话了,还有信呢,花了二十文钱请人写的信。对了,你娘还给你买了一块花布做衣服。”
“这篮子里还有十二个鸭蛋,我已经给你煮好。趁着灶上空闲,我给你送过来。”
杜云岚接过来,两手摸着花布,又看了看,篮子里的咸鸭蛋。
“嫂子,你也吃,我娘腌的咸鸭蛋,味道可好了。”
王嫂子摇了摇头,摆摆手。
“在县城的时候,你爹娘已经送给我们十几个了。”
“这是刚煮好的,能放七八天呢,你留着慢慢吃”
杜云岚笑了,把咸鸭蛋留了一个剥开,剩下地装了起来。
“既然嫂子这么说,那我就不客气了”
王嫂子还递过来一包点心,“这是给夫人做的,还有几块我给你拿过来尝尝”
杜云岚也没客气,要了过来。
“多谢嫂子,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就算吃饱了,可到了半夜有时候还能饿醒。”
王嫂子抿嘴一笑,“你正是长身体长个子的年纪,吃再多也能消化掉。”
“到了我这个年纪,不敢多吃喽。一吃就胖,人一胖干活就喘。”
杜云岚恭维,“那是因为嫂子富态,有福气呢”
“王大叔能干,二小姐特别喜欢吃王大叔做的八宝鸭,手撕鸡。”
“加上两位弟弟又是懂事的,又激灵。跟着跑跑腿,长长见识,将来也能有好差事。”
王嫂子眉开眼笑,“那就借云岚姑娘吉言了”
“这玉钏儿姑娘快要嫁人了,云岚姑娘是二小姐的左膀右臂,必然能够成为一等丫鬟。”
“等升上去了,我让你王大叔整几个菜,给你庆祝一番。”
他们一家能够来到府城当差,多亏了杜云岚在二小姐面前美言。
由此可见,这杜云岚是个靠谱的。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