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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山1978,我在深山当猎王

作者:古原驰 | 分类:女生 | 字数:0

第一卷 第6章 山鸡出没

书名:赶山1978,我在深山当猎王 作者:古原驰 字数:0 更新时间:04-19 21:02

“小阳,你要子弹干啥?你可别冲动啊!”

陈刚看林阳一本正经,眼神还相当笃定,顿时紧张起来:“马大哈这一家子仗着自己的哥哥是咱们生产队队长,确实可恨。但你这一枪下去,你可是要吃枪子的,你娘咋办?”

“林阳,你可别犯傻,不值得。”

陈大牛一听,一把摁住了林阳的肩膀。

“小阳,你刚子叔说得对,这肉你拿回去,你陈爷爷留下的子弹可不能给你。”

刘丽也被吓死了一跳。

平时唯唯诺诺的林阳,今天竟然敢扛着猪前腿换子弹,还要杀人。

“刚子叔,婶子,你们想啥呢。”

“我就是想进山打猎,趁着冬天生产队没啥活,搞点钱。”

林阳噗嗤一笑。

虽然被误会了,但他心里还是暖和的。

陈刚一家子,这些年没少帮助张桂英,对他也挺好的,快赶上半个儿子了。

“这孩子,吓死叔了。”

陈刚一听才松了口气:“成,我去给你取来。”

“小阳,你咋想着进山打猎了?带我一个呗。”

陈大牛小声嘀咕道。

“行啊,只要刚子叔和婶子同意,带你进趟山。”

“明儿八点,村尾的大坝口碰头。”

林阳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按照宿主的记忆。

陈大牛可是村里的刺头,小时候的孩子王,没少维护宿主,替宿主打架。

既然继承了宿主的身体和记忆。

陈大牛这一家子,林阳肯定记得这份恩情。

“小阳,都在这里了,一共5发。”

两人说话的功夫,陈刚进了门。

摊开一个旧手帕,里面是5颗锈迹斑斑的子弹:“自从大牛的爷爷去世后,这子弹都没用过,也不知道能不能听个响。”

“谢谢刚子叔,那我就先回去了。”

林阳接过子弹包起来装进了口袋,就出了门。

十几年没用的子弹,发潮是有可能的,而且外面还有锈迹,造成土枪卡壳的几率大。

但林阳这些年丛林特种兵也不是白干的。

晚上修理一下,明天进山应该还能用。

“臭小子,这前腿肉你带回去吃啊。”

见猪前腿在桌子上,陈刚拎着腿出了门。

“刚子叔,给你们的,你们留着吃。”

看林阳出门消失在夜色之中,陈大牛转头看着陈刚:“爹,娘,你们有没有发现小阳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是不是这次和马小花结婚真事给刺激了?”

“大牛,明天你跟着小阳进趟山。”

“我怕这小子出事。”

陈刚点了根烟,叹了口气:“老林死得早,这孩子也不容易。”

“爹,那我去磨镰刀!”

而此时,林阳已经进了家门。

“小阳,肉给你刚子叔了?”

听到开门的动静,张桂英披着棉衣出了屋。

“娘,给了。”

林阳搀扶着张桂英进了门:“外面怪冷的,以后我晚上回来你别出门,别感冒了。”

“你这孩子,咋了这是,话多了,还知道心疼人了。”

张桂英溺爱地看着林阳,两人进了门:“小阳,娘还是觉得明天咱们去找一下马队长,把会计那营生给你弄下来,你这进山打猎娘总觉得不放心。”

“娘,这有啥不放心的,今天我不是搞了一只山羊回来嘛。”

“明天我再进趟山,多搞几只,一次性扛到县里卖了钱,年前肯定把账还了。”

林阳提着炉子上的铁壶,给张桂英倒了洗脚水:“娘,你泡泡脚驱驱寒气先睡,我去厢房弄个啥。”

“那明天早上吃啥?”

“娘,你做的我都爱吃,糖水泡馍吧。”

林阳进南厢房的时候,笑着喊了一嗓子。

被人惦记的感觉真好。

第二天一早。

林阳吃了糖水泡馍,在张桂英千叮咛万嘱咐之下才背着枪出了门。

昨晚上把五颗子弹收拾了一下。

一颗已经发潮不能用了。

加上之前剩下的,还剩下四颗。

叼着烟到了村尾,远远的就看到穿着大棉袄的陈大牛在挥手:“小阳,走,咱们哥俩今天去大青山嚯嚯,我也想杀一头野猪回来孝敬我爹娘。”

“刚子叔咋让你去了?”

陈大牛的爷爷是老猎户,比林阳的爷爷死的还早,也是死在山里。

不过不是被山货咬死的,是掉进了山沟里活生生冻死的。

所以到了陈刚这一辈就不再进山打猎。

昨晚上林阳只是随口一说。

没想到陈大牛真来了。

“这话说的,我要进步,我爹还能拦着不成?”

陈大牛拍着胸口,拍着棉袄的口袋:“我连我爹的半瓶苞谷酒都带了,冷了咱们喝两口暖和一下。”

“专业。”

林阳竖了个大拇指,两人直奔大青山。

大青山很大,雪很厚,踩着能把半个小腿掩埋。

快晌午,两人没有任何收获,反而冻得瑟瑟发抖。

陈大牛抿了口酒,暖和着身子:“小阳,这大冬天进山打猎确实靠运气,太冷了,要不咱们回去吧?”

扑通!

就在此时,突然间前面雪渣子乱飞,两个影子挥动着翅膀往前跑,似乎是听到了林阳和陈大牛的动静。

“小阳,咱们是不是发财了,这可是飞龙啊!”

“飞龙可值钱了!”

陈大牛没打过猎,但从小听爷爷说打猎的事儿,也算是个半吊子水。

看着前面奔跑的两只鸡,陈大牛来了劲:“咱们怎么搞?我绕路到前面挖个坑,你把飞龙赶过来,咱们来个瓮中捉鸡?”

70年代的猎户也分队伍。

一人一狗进山,专门下套做陷阱的叫吊路子。

扛枪的是响山子。

陈大牛的爷爷当年就是吊路子的高手,做陷阱一绝。

他说的挖坑,就是吊路子的路数。

“这是山鸡。”

林阳白了陈大牛一眼。

“不是一个东西吗?”

陈大牛眨着眼睛,好奇地像个小学生。

“飞龙又叫花尾榛鸡,体型小,外形长得像鸽子,外侧尾羽呈现花斑状,适应能力没山鸡强,到了冬天就会从高海拔的地方迁移到低海拔。”

“这零下十几度。”

“体型如此大,羽毛颜色有金属光泽,还有长长尾羽的只有山鸡。”

林阳也不是生物专家,但是前世在丛林作战的十年间,这种山货野味经常见着,甚至还生吃过,这都是训练科目之一。

所以刚刚山鸡飞驰的时候,林阳一眼就认了出来。

“小阳,咱们都读的咱们大队的小学,学的一样的东西,你哪偷学的这些?”

陈大牛听林阳说得这么专业,也来了兴趣。

“你进山是来上课的,还是来打猎的?”

“跑了都。”

林阳指着前面已经奔出三十几米外的两只山鸡,抬腿端着枪就追。

“小阳,咱们不做陷阱了啊?”

陈大牛手提着镰刀,深一脚浅一脚地到跟在后面。

“做个屁啊。”

“老子扛着枪,走的是响山子的路线。”

“甭废话,绕道前面把山鸡往回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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