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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穿越开始超凡脱俗

作者:酸豆角 | 分类:仙侠 | 字数:0

第一百四十一章 大佬雄

书名:从穿越开始超凡脱俗 作者:酸豆角 字数:0 更新时间:01-07 00:17

巡街巡了半个多月,江耀多了一个外号,疯狗耀。

当然,只有那些社团成员背后会这么叫他,谁让之前那一段时间,他一见到那些混社团的就两眼放光,扑上去想咬几口呢?

最近这几条街上的那些古惑仔,遇上江耀的时候,要么立马变的老老实实,要么直接绕着路走。

没办法,在江耀面前,他们是真嚣张不起来。

就前两天,一個嚷嚷着晚上十二点后,街道上面由他们做主的家伙,带着二十多名小弟,在江耀面前耀武扬威。

结果,短短几分钟之后,这么多人全部被江耀打的趴下。

为首那人名叫丧彪,在道上名气不小,据说还是某大社团的一位红棍,只可惜,红棍遇上警棍,那家伙腿骨折了,现在都还躺在医院里面没有出来。

吃了这么一个大亏,丧彪后面的社团大佬,还没有理由报复,只能打落了牙齿往口里吞。

毕竟,差人对付古惑仔,本就是天经地义,而丧彪那家伙,更是仗着人多势众,自己主动凑到江耀面前去挑衅他的。

社团成员与亡命之徒不同,尤其是那些能做大佬的,大部分时候,他们都还是很讲规矩的。

江耀身上那一身制服,代表的就是警队的颜面,他一个巡街的普通军装警,就算再怎么找茬,也无法真正触及到社团的核心利益。

丧彪被揍的这么凄惨,确实令他所在的社团大丢颜面,但严格说起来,这也只是私人恩怨。

真想要报复,那也是丧彪自己的事情,背后那些老奸巨猾的社团大佬们,自然不会因为这点事情,去对江耀这位警务人员如何!

疯狗耀这个外号,江耀那是实打实打出来的。

他如果不是军装警,而跑出混社团的话,报出自己名号,不知道会有多少小混混小太妹主动拜门想跟着他混。

“耀哥!”

“耀哥!”

……

普普通通巡个街而已,这一路走下来,不少吊儿郎当明显不是善类的年轻人,一见到江耀经过,立马变的老老实实,跟江耀打着招呼。

至于江耀身边的李洪生,很多时候都成了背景,成了那种容易被人忽略的存在。

“阿耀,当差当的你这样威风的差人,你绝对是第一个。”语气有些酸酸的,李洪生面色复杂,冲着江耀竖了竖大拇指,他感慨道。

“我当差第一天开始,和生哥你就是搭档,你想要威风,可以跟着我学啊!”耸了耸肩,江耀呵呵笑道。

“算了吧,你那套我学不来!”

一脸无奈,李洪生摇了摇头,补充道:“一人单挑丧彪二十多人,你那身手太夸张了一些。”

“我要有你那么厉害,我早就升职上去了,哪里会一直呆在军装组。”

“说真的,阿耀,上面把你安排在我们这里,那是暴殄天物,浪费人才!”

李洪生虽喜欢吹水,但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就他这点本事,脱下军装之后,随便几个混混就能揍的他找不到东南西北。

他要跟着江耀去学,那真与找死没多少差别。

巡街这种工作,简单虽然简单,但很多时候,却显得枯燥乏味。

晚上十点多钟,对于香江这边并不算很晚,不少商铺依旧还在开门营业。

让晚风轻轻吹送了晚霞,

我已习惯每个傍晚去想他。

在远方的她,此刻可知道,

这段情始终在我心记挂。

……

街边一间音像店内正播放着音乐,那略带沧桑的低沉男声传入江耀与李洪生耳中。

江耀倒是没多少反应,旁边的李洪生却跟着节奏,轻轻哼唱了起来。

“你喜欢听歌?”看着他这幅模样,江耀笑了笑,顺口询问道。

“偶尔听听音乐,能陶冶心灵,能让自己更加放松,能让心情更加愉快。”

“这首《遥远的她》,是一个新人唱的,我觉得蛮好听的,你听着觉得怎样?”李洪生笑着回应了一句。

话声落下,还未待江耀做出答复,他紧跟着又补充道:“除了这首《遥远的她》之外,同一张专辑里面,那首《忘情冷雨夜》我更加喜欢。”

“阿耀你如果也喜欢听歌的话,我大力推荐新人张方的这一张专辑。”

一边的江耀,听到李洪生这番话之后,却是一脸古怪。

他打了个哈哈,顺口附和了一句:“歌确实不错,听的蛮舒服的,生哥你呢?已经买过这张专辑了吗?”

“嗯!”咧嘴一笑,李洪生点了点头:“第一回到那两首歌的时候,我便非常喜欢,专辑买回去之后,我已经听了好几十遍。”

“没想到,生哥你还有这种爱好!”冲着李洪生竖了竖大拇指,江耀呵呵笑道:“这条街巡完之后,我请宵夜,想吃什么就点什么,你别跟我客气。”

那首遥远的她,自然是江耀为张方准备的第二首歌曲。

将这首歌丢给王腾飞之后,江耀就没去多管飞星唱片的事情。

王腾飞做事的效率确实不错,三天之前,他便告知江耀,专辑已经制作出来正式推向了市场。

已经过去了几天,虽不清楚具体销量,但从李洪生刚刚那番话来看,专辑的销量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遥远的她也好,忘情冷雨夜也好,可都是前世记忆中那位歌神的代表之作。

现在看起来,只要是好歌,在这方世界之中,同样是很容易得到大众认可的。

“真的吃什么都行?那等下宵夜,我来碗鱼翅漱漱口,阿耀你可别打我?”一脸疑惑。李洪生打量了身边的江耀几眼。

他能看的出来,江耀的心情似乎非常不错,虽不清楚其中原因,但已经和江耀很熟悉的他,依旧还是开了句玩笑,打趣道。

“我是这么小气的人?鱼翅而已,你想吃多少,随你!”打了个哈哈,江耀笑着回应道。

说说笑笑之中,两人所在的这条街道很快巡完。口口声声说着要拿鱼翅漱口的李洪生,仅仅只是开玩笑而已。

长久传奇qq群:60542619虽说这顿宵夜,江耀承诺了由他请,但最终的宵夜地点,李洪生却是选在了街边的一个牛杂摊上。

那一大包珠宝金饰,虽还留在金霞大厦十六号的床底下没有处理,但一点小钱,江耀还是不缺的。

不过李洪生既然选了牛杂摊,江耀也没多说什么,边走边聊,两人向着几十米之外的牛杂摊子走了过去。

……

油麻地,南墩道,彩虹大厦,一间公寓之中。

拖着一身疲惫,方洁婷刚回到家中。

脱下外衣,准备去冲个凉的她,刚走到卫生间门口,她满脸痛苦,感觉脑子好似要裂开一般,她抱着脑袋蹲在地上。

“脑袋疼成这样,这到底怎么回事?是因为好长一段时间没休息好了吗?”好一阵之后,不仅仅不见缓解,反而疼的更加厉害的她,用力的锤了锤脑袋,自语道。

又过了十几分钟,依旧还是这个样子的她,勉强支撑着自己站起身来,她没继续前去卫生间冲凉,而是踉踉跄跄一步一步走到公寓内那张大床附近。

连衣服都没脱,她抱着脑袋直接躺到了床上。

不知道什么时候,她昏昏沉沉,终于沉睡了过去。

半夜两三点左右,方洁婷翻身而起,她目光呆滞,面无表情,整个人就如同一牵线木偶一般,在公寓内走来走去。

当走到冰箱附近的时候,她蹲下身子,打开冰箱门,从里面找出一些生鲜猪牛肉,好似极度饥饿一般,她直接就这么开始啃食起来。

吃掉了一两斤的生肉,又吃掉半只生鸡之后,她好似吃饱了,懵懵懂懂回到床上,钻进被子里面,又开始呼呼大睡起来。

第二天一早,方洁婷从床上起来。

脑袋的头疼缓解了不少,不过人依旧还有些晕晕乎乎的。

去到卫生间内冲了个凉之后,她感觉整个人似乎又精神了一些,一心扑在事业上的她,并不觉得这一点点小病能对她的工作造成多少影响。

照了一下镜子,镜子中的她面色虽不是太好,但方洁婷并未怎么在意。

涂抹了一点粉底,稍微化了一些淡妆,感觉自己看起来正常点之后,她提着公文包,大步向公寓外面走去。

……

上午十点左右,金霞大厦,十四楼。

一身肌肉,开始横向发展的兵仔,带着一副蛤蟆墨镜,走出电梯间。

“十六号房……应该是在那边!”走到楼道里面,他看了看房间上面的门牌号码,确定了自己的目标之后,他大步向前面走去。

“耀叔,是我,兵仔!”没花上多久,他已经走到十六号门口,开始叩起了房门。

“进来吧!”房门打开,江耀出现在门口,他笑着招呼了兵仔一句。

“你这地方,好小,放了一张床,想放一张椅子都没地方了!”走进房间里面,兵仔四下看了看,见找不到地方可坐之后,他直接在床沿边坐下。

咧着一张嘴,他冲着江耀开玩笑道:“耀叔,你不会真的一直在做小摊小贩吧?”

“以你的本事,干那些行当,实在浪费。”

“要不,你跟我回元朗吧,我跟你说,我虽然就一两条街的地盘,但多了不敢说,一个月下来,二三十万我还是能赚到的。”

“到了哪里,你什么都不用干,一个月莪赚多少,直接分你一半。”

江耀的本事如何,除了他自己之外,对他最了解之人,肯定是兵仔无疑。

他这一番话,看似在开玩笑,但其实却是发自内心。

看着兵仔说的这么起劲,江耀没说话,他默默的摸出自己的警员证,往兵仔面前一拍。

作为军装警,要不是下班的时候他那把点三八已经上缴回枪库,这个时候,不仅仅警员证,连他的配枪,说不定都直接拍在了兵仔面前。

“尖沙咀警署,军装组,高级警员,江耀祖……”一脸疑惑,兵仔拿起那张警员证翻看了半天。

好一阵之后,依旧有些惊疑不定的他,看着江耀,确认道:“耀叔,你这是什么操作?才一两个月没见,你怎么还混进警队里面了?”

“怎么?很奇怪吗?你耀叔我可一直都是好人,不去当警察,难不成和你一样去混社团!”干笑了两声,江耀从兵仔手中拿回警员证。

一直都是兵仔在他面前显摆,这个时候,准备自己装一下逼的他,把警员证往自己面前一挂:“我往街上一站,那些社团成员见到我,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

“元朗那里太偏僻了,要不要考虑来尖沙咀发展?”

听他这么一说,兵仔歪着脑袋,倒真的开始认真考虑起来。

好一阵之后,他点了点头,说道:“与尖沙咀这边的灯红酒绿相比,元朗那边确实是穷乡僻壤。”

“我所在的联兴社,在香江属于排不上号的小社团,在尖沙咀这边根本没有地盘。”

“我想要过来这边发展,得脱离联兴社,过档到其他社团才行。”

“在元朗,我大佬雄算是打出过一些名号,手下兄弟虽然不多,但也有着好几十个,只要操作的好,过档其他社团来尖沙咀发展,问题应该不大。”

……

他话还说完,江耀一巴掌拍在他脑门上面:“没看出来啊,你小子还混出了一个大佬雄的绰号,比你耀叔我还威风啊!”

当初,他给兵仔弄到那张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就叫做王志雄。

至于他原本的姓名,除了他自己之外,估计也就是江耀清楚。

在社团里面瞎混的时候,兵仔一直都是自称王志雄,或许正因为如此,在有了一些名气之后,他才会被人叫做大佬雄。

对比他的绰号,再联想一下自己的,江耀真感觉有点人比人气死人。

“瞎混而已,人家要这么叫我,我有什么办法!”挠了挠后脑勺,兵仔干笑了两声。

“到底要不要过来尖沙咀发展,你自己考虑。”

没继续纠结绰号的问题,江耀自床底下拖出一个大袋子,在床上放好之后,他顺手将拉链拉开。

指着里面那金晃晃的一片,他看向兵仔,说道:“你是混社团的,应该能找到不少门路。”

“这次找你过来,是想看看你有没办法,帮我将这些东西给处理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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