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芳扶着墙,一瘸一拐的想往前走。
那男人跟了过来:“张大姐,我还是扶你去医院看看吧。”
张金芳扶着墙,奇怪的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姓张”
那男人笑道:“张大姐,我有亲戚住在禹王街,我走亲戚的时候见过你,当时还跟你打过招呼,可能隔得太久,你不记得了。”
张金芳听了心下惭愧,人家跟自己打过招呼,自己居然不记得这人了。
“不好意思啊。”张金芳惭愧的道歉:“我这人,记性不怎么好,今天还是多谢你。”
“不用这么客气,张大姐。你真的没事吧我还是送你去医院。”对方坚持。
张金芳再三拒绝:“真的不用了,谢谢你,同志,你去忙你的吧,我站一会儿就好。”
对方听着这话,果然走开了。
张金芳松了一口气,她靠着墙,再度试图转转脚踝,可真痛啊。
这一下,她连菜都没办法再支撑着去买了。
“张大姐。”那男人,居然去而复返,重新站到她的面前,又伸手递过来一支拐杖:“张大姐,我给你借来了一支拐杖,你拿着这个,可以借点力。”
张金芳也不好再拒绝。
她能拒绝别人背她扶她,总不能再拒绝别人借个拐杖给她。
“你慢点,小心扶好拐杖啊。”对方善意提醒,小心翼翼跟在她旁边:“前面那边有个江湖草药医生,不如你就在那儿看看”
“好。”张金芳支着拐杖,一瘸一拐的,拐到那边的草药摊子。
对方伸手,在张金芳的脚踝上捏了捏,痛得张金芳直冒冷汗。
“还好,没骨折。敷点活血化淤的药,不要急着下地行走,先养几天。”草药摊子的人说,给张金芳开了几副狗皮膏药。
张金芳感觉今天自己是出门不利,这被人撞一下,站立不稳就扭伤了脚。
唉,这一下,既不能接小玲上学放学,也不能再来菜市买菜煮饭了。
不管张金芳反对不反对,刚才那个男子,还是坚持着护送张金芳回家。
他笑道:“张大姐,这拐杖是我借来的,我总得把你送回家后,我才好拿拐杖去还人家。”
在他的坚持下,张金芳被护送着回家。
“张大姐,既然你家没人,那我就先走了,改天我再来看你。”对方客气的跟张金芳说,拿了拐杖转身走人。
这做派,倒是挺正人君子的。
“今天可真是多谢你了。”张金芳再三道谢:“这半天,还不知道同志你姓啥呢。”
“我姓李,叫李勇。”对方笑着回答:“张大姐,你好好休息,我先走了。”
小玲背着书包回家的时候,就看见张金芳坐在灶台边。
“妈,你怎么坐在这儿啊”小玲奇怪的问。
“嗯,崴了脚。”张金芳道。
“严重吗不行,我得给哥发电报,让他回来。”小玲道。
张金芳嗔道:“你这孩子,急什么,你哥有他的事要忙,忙完了,他自然是知道回来,你别一点小事就去麻烦他。”
“可你崴了脚啊。”
“我只是崴了脚,又不是断了脚。”张金芳不由好笑:“又不是什么大毛病,乡下人,哪有这么精贵,一点点伤就大惊小怪的。”
小玲一想,也对哦,在乡下的时候,她也崴过脚,确实不是什么严重的大问题。
小玲放下书包,自己跑去厨房煮饭。八壹
这煮饭洗衣打猪草之类的活,以前在乡下,她就做得挺麻利。
这来城里读书后,她做这些事的机会少了,但不代表她不会做啊。
家里没啥菜,小玲敲了两个鸡蛋,直接煮了两碗鸡蛋面。
母女俩正香喷喷的吃着,桂花婶回来了。
这段时间,她是按着徐二龙的吩咐,住在这儿,相当于给张金芳作伴。
“哟,母女俩吃鸡蛋面呢大老远的,就闻着这香味了。”桂花婶笑着走进来。
“桂花婶,你吃过饭了吗要不,我给你也煮碗鸡蛋面”小玲礼貌的问。
桂花婶笑道:“我啊,吃过了。今天怎么你想着煮饭了”
“我妈脚崴了,我让她歇着。”小玲解释。
桂花婶跟张金芳笑着道:“看,养个闺女就是这么好,是贴心小棉袄,知道你崴了脚,就让你歇着。唉,我家那两个小子,简直是个混帐东西,我上次病了,上吐下拉,在床上躺了两天,那两个家伙,居然说我躺床上装病,装了两天,也该起来了,你说,气人不气人”
“桂花婶你是说笑呢,你家的两个儿子,挺好的,我还羡慕你有福气。”张金芳跟桂花婶彼此间客气吹捧几句。
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你夸夸我,我夸夸你,皆大欢喜。
毕竟,张金芳不是那种掐尖要强的人,不会想着跟人比个高低。
而桂花婶,在皮鞋店干了这么久,眼眉高低能看事,自然是大家相处融洽。
“这伤了脚,一时半会好不了,要不,我明天,早点出门,帮着你把菜买回来”桂花婶想着主意。
“不用了,桂花婶,不用这么麻烦。”小玲拒绝。
这买菜桂花婶可以帮忙,可总得有人煮饭啊。
等自己放学回来再煮饭,时间已经很晚了。
“桂花婶,我明天,就在学校食堂吃饭,然后,再给我妈带一盒饭菜回来就行了。一举三得。”小玲说着她的想法。
这样,也可以让张金芳安心养伤,自己也不耽误学习时间,也不用桂花婶跑来跑去的早出晚归的辛苦。
“行,这主意好。”张金芳赞同,感觉这样的安排挺好。
“还是这丫头脑子灵光。”桂花婶笑着夸了小玲一句:“想事情,比我们想得周到。”
第二天,张金芳没有再出门买菜煮饭,安安心心的养着伤。
不过,她也没有闲着,虽然脚伤了,可手没伤,许多手工活,她也能干的。
听说,入冬后,京城特别冷,还要下雪,张金芳打算,给徐二龙和温叶,再多织两件毛衣。
这外面买的毛衣,哪有自己织的温暖。
正在认真的织着毛衣,张金芳听见了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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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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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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